时间:2023-04-14 17:50:05来源:法律常识
“以前,法院的值班律师通常只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如今,律师成了调解员,可以根据专业特长,为来法院立案并申请律师调解的当事人进行调解。”津南区法院律师调解员孟庆玲告诉记者。
近日,津南区法院民三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考虑到案件性质及标的额等因素,法官将案件委派给了专业知识丰富,且处理过合同类案件的孟庆玲进行诉前调解。
收到案件委托后,孟庆玲立即联系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得知,原、被告企业长期存在供货往来,纠纷源于近几年市场环境变化,被告公司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因此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在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后,孟庆玲认为该案调解成功的几率很大。
孟庆玲为双方进行了先行调解,被告公司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希望原告公司能延长还款期限。“双方都是民营企业,一方面原告公司货款回收不及时,影响自身经营,另一方面被告公司确实存在困难,暂时无力给付。”孟庆玲意识到,该案如果不能妥善处理,不仅会影响企业发展,甚至还会对营商环境产生影响。
孟庆玲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入情入理地为当事双方分析情况。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后,调解员为双方出具了调解协议,随后由法官完成司法确认,实现“诉调无缝对接”,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按照最高法出台的相关意见,津南区法院民三庭积极探索律师参与调解机制,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每周四下午由律师调解员在调解室值班,就地解决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完成司法确认,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自今年律师调解员值班机制实行以来,民三庭共委派律师调解案件31件,调解成功2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