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8:28:1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与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文件,通过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大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力度。
□吴祯董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听证员库,首批共选聘30名检察听证员。听证员涵盖律师代表、社区代表、民营企业代表和检察机关退休干部代表等,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并具有一定的群众公信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梁辉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走访定点企业喜相逢集团有限公司,针对企业提出的立案难问题及时响应,成立办案小队,帮助喜相逢公司法务还原案件情况、梳理报案证据材料、释明管辖法律条文。经过多次公、检、法、企联合会商推动案件办理,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对被告人张某某、程某某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2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涉案车辆也已完整追回。
□高妍琪
今年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变成生动的党史学习教育课,持续推动将邓拓故居、后屿烈士陵园发展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依托由老党员、热心群众等组成的“社区五员”队伍,针对辖区群众反映“头顶上的安全”等困扰,自制拒绝高空抛物法治宣传画册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
□游采颖
今年以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法治副校长办公室,选派检察官兼任8所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在全市率先实现区属乡村学校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常态化开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馆、开展乡村“法治进校园”活动。
□陈锋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托由分布在晋安社区的641名老党员、社区支部书记等组成的“社区五员”队伍,发挥了解社情民意、百姓诉求优势,多渠道收集普法需求。今年以来,根据“社区五员”报送的普法需求,通过微信群累计推送反诈骗、非法集资、高空抛物、新型毒品等贴近民生的普法产品52次,广获好评。
□贺国宏
今年以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在日常走访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时,注意发掘有心理疏导需求的社矫对象。着重面向高龄、生活困难、未成年人、患病等群体,通过向社区工作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方了解核实,现已将12人纳入需求名单。发动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团队,逐步逐人开展与社矫对象的一对一心理咨询。
□张茜
日前,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送法进社区、进校园,在东二环泰禾广场通过解读宪法条文和赠送自制的条文书签,为群众普及宪法知识,走进福州则徐中学、福州市第十八中学象园分校,为在校师生讲授“学习宪法知识,做宪法小卫士”等主题普法课。
□曾芳
今年,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分析,在全省首创《晋安区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和保护救助的工作办法(试行)》,救助公检法在办案和履行社会职能过程中发现的孤儿、流浪未成年人、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存在监护侵害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需要进行综合性救助的未成年人。
□周殊姝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福建省首批新时代宣讲师、晋安区委党校副校长潘长春,为全院40余名青年干警带来一场《三维九法 高效沟通——提高新时代青年干警沟通能力》互动研讨式教学活动。潘长春副校长采用丰富的理论讲解、生动的活动案例、富有启发性的互动方式,让青年干警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加强沟通、增进了解。
□潘家忠
“断卡”行动开展以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多举措开展普法宣传,针对近年来在校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在受骗后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现象频发的突出问题,该院注重检校合作,通过举办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讲会,用真实案例向学生介绍常见诈骗手段,提高学生辨别能力。
□何文骏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7部门出台《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暂行办法》,会同相关社会救助部门建立联席会议、观察台账、成果档案和跟踪回访制度,确保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有效落实。
□梁辉
近期,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市城北烟草专卖局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专项整治活动。共摸排全区116家电子烟经营者,督促74家无电子烟经营许可证商户下架电子烟;实地走访校园周边商铺,督促商家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电子烟”标志;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倡议书250份,42家电子烟经营者签订不向未成年人售卖承诺书;自编自导法治情景剧,通过云平台向6万多名师生直播推送。
□李玉芫
今年以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加大对刑事检察办案过程的自我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强化硬件保障,配备执法记录仪12部、信息采集机3台、第一批光盘3000余张,安装调试办案区提审室、远程提审室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对所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公诉案件确保100%同步录音录像,实现“应录尽录”。
□江斐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对标先进 匠心传承”师徒结对活动,按照传统拜师仪式,由8名三级、四级高级检察官担任老师,其中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人,与青年检察官助理“一对一”结对,结对时间为2年。通过老师言传身教、答疑解惑、案例研讨、业务帮带等方式,帮助提升青年干警政治理论水平、查找法律研究差距、增强案件实操能力。
□陈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