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1:45:08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动公检法同堂培训,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精神,加强“公、检、法、律”在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凝聚合力提升办案质效,近日,阿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以“强本筑基促提升”为主题的同堂培训。阿城区公安分局党组成员及60余名干警、5名律师代表共同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会邀请多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作专题业务讲座。重点围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证据标准、行为定性”等问题,从法律理念和司法实务两个不同维度进行了详细地讲解。
培训会老师对办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中的“跑分”“刷脸行为”进行法律概念化分析,说明了该类行为的性质界定直接影响对罪名的认定。并指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认定取决于侦查取证后的客观证据状况,证据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实现主客观相统一。这样的证据标准同样适用于其他案件办理,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将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裁判提供有利的依托。
本次培训是统一司法理念和司法标准,实现多赢、共赢的一次重要实践,也是推动法律职业联合培训要求的重要举措。
来源:哈尔滨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