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7:06:06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 刘一诺
“检察官,我有个案子在内蒙古阿巴嘎旗检察院,我需要阅卷,但是因为疫情,我去不了内蒙古,你们能帮我解决一下这个问题吗?案件即将到期,我十分着急。”3月底的一天,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接到一个求助电话,一位律师焦急的说。
“您别着急,我们已经成功开展多次互联网阅卷,可以帮助您解决异地阅卷问题。”检察官助理张瑜宸、董健首先对律师资格进行审核,帮助律师进行网上阅卷的前期注册操作,向内蒙古阿巴嘎旗检察院提交了网上阅卷的申请。
随后,历下区检察院即刻联系内蒙古阿巴嘎旗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告知相关情况,内蒙古阿巴嘎旗检察院立即进行网上阅卷申请审批,并推送电子卷宗,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律师顺利实现了异地互联网阅卷。
为双重保障律师权益,历下区检察院与内蒙古阿巴嘎旗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联系,通过机要方式邮寄电子卷宗光盘,及时送到律师手中。
接到电子卷宗后,该律师多次对历下区检察院主动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表示感谢。
近年来,历下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上线运行以来,积极组织检察业务管理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熟悉操作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并联合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组织了保障律师权益互联网阅卷流程操作培训,制作流程操作PPT,建立了互动交流的工作群,积极为辖区律师事务所指导、推广、宣传互联网阅卷工作,大力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知晓度和应用度,使检察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实现“足不出户可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