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1:34:06来源:法律常识
【案件回放】
2020年3月至2022年2月期间,黄某某多次在小区附近的弱电井里,偷偷拿走快递员临时放的快递包裹、外卖等物品,这些包裹和外卖主要有蒸锅、火锅底料、西服、零食等物品,黄某某盗窃的物品共计1240元。后经人报案后,黄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汉济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黄某某多次秘密窃取小区其他人的快递和外卖,金额达上千元,已构成盗窃罪。如果黄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接受处罚,并获得被害人谅解,法官在审判时,可以酌情考虑是否为其减轻刑罚。
【汉济律师提醒】
勿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亦可成大恶,虽然快递包裹的价值不大,但多次盗窃的行为不但侵犯他人的合法财产,也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其社会危害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