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北京积分落户(刑事拘留北京积分落户怎么办)

时间:2023-04-16 12:48:01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拘留北京积分落户(刑事拘留北京积分落户怎么办)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今天发布,为普通劳动者开辟了一条全新的落户渠道。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将于4月16号起启动,具体年度落户规模要统筹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来确定。

1、权威部门解读

满足四项条件就可申报

细则规定,凡是满足四项基本条件的人员都可以进行申报,包括: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和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熙说:

徐熙

今年居住证的持有时间截止到细则发布前,即2018年4月10日前向本市公安机关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无论该证件目前是否有效,都可以参加2017年度的积分。

积分指标共有9项

可以积分的指标共有9项,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和守法记录。从4月16号起到6月14号,为本市首批积分落户申报阶段。政策规定要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进行申报,再由个人填报信息,虽然填报的指标有9项,但不需要群众亲自计算,大多数申请人只需要在系统里进行勾选,填报一百多字就能完成。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主任李李以合法稳定就业这个指标举了个例子。

李李

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以申请人从1998年7月1号起在京累计交纳最多的险种月数除以12得出,由系统直接计算并展示,不需要打印社保缴费的记录单。

目前,申请人在京租房频繁变更的情况很普遍,追溯以往证明难度很大,徐熙说,他们也从实际出发,确定了统一标准。

徐熙

对于2017年1月1日以前在京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连续缴纳社保年限计算,2017年1月1日以后的在京租赁住所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合法稳定就业年限时,优先计算自有住所积分。

填报结束后,相关部门将进行积分的初步核查,徐熙说,审核数据将在各部门自动比对、生成积分。

徐熙

各项积分指标的具体指向、内涵外延和时间节点全都清楚界定。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和自由裁量空间。同时,我们设计开发积分模拟计算工具,申报人通过模拟计算就可以测算自己的积分结果。

落户分值四季度公布

如果遇到不能通过数据比对核查的信息,少数申请人需要递交书面材料进行复查。最终的得分将进行全市排名。9月5号以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研究提出年度落户分值,在四季度向社会公布,并公示落户人员信息。市发改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素芳表示:

李素芳

本市的落户积分政策面向的是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为首都发展做出贡献的普通劳动者。他们已经是北京市的常住人口,因此实施落户积分政策和人口调控目标是不矛盾的,短期内也不会导致常住人口的明显增长。长期来看受到投靠一些关联政策的影响,会对人口总量带来一定的压力,就要在落户规模和节奏上把握好各个方面的关系。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当年没有达到落户分之的,第二年如果符合四个资格条件,还可以重新申请,申请人只要更新其中需要变更的内容点击确认就可以。李素芳表示,保持城市的活力需要合理职业结构的支撑。

李素芳

北京市抓人口调控不针对特定的人群,也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人口的疏解,而是要通过功能产业的优化提升,重新布局,实现城市功能、产业和人口更合理的布局发展。

2、积分计算

1

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2

合法稳定居所指标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3

教育背景指标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4

职住区域指标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

创新创业指标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6

纳税指标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7

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8

荣誉表彰指标

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9

守法记录指标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小提示:

申请人如果想提前测一测自己的分数,可以登录“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www.bjrbj.gov.cn/jflh),使用“积分模拟计算工具”进行自测。

3、具体流程

(1)系统注册:在京用人单位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注册并进入系统获取“单位注册码”。符合积分落户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单位注册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服务专栏,点击“个人登录”完成注册。

(2)关联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选择点击“积分落户业务”,进入系统后输入“单位注册码”,申请关联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核实申请人为本单位员工后,点击确认。

(3)积分填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系统所设项目如实填写积分指标信息,并保存提交。

(4)确认提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填报的积分指标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提交。

(5)数据核查:本市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申请人填写的积分指标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审核。

(6)查看初核结果: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看比对结果。

(7)复查及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对部分指标项提出复查申请,并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书面证明材料。部分指标项需要现场审核的,也应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复查及现场审核的材料受理可同时进行。

(8)发布及公示:积分复查和现场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可登录系统查询积分结果及年度落户分值。取得年度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将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办理调京手续。

4、温馨提示

1、关于积分落户与现有其他渠道落户的关系

积分落户是一条新增的落户渠道,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与其他现行落户渠道并行实施。积分落户申报启动实施后,其他渠道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2、关于年度落户分值

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 自愿有序申报”,按照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及细则的有关规定,每年根据实际申请人员积分情况,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定落户分值,确定落户规模。今年是积分落户申报启动实施的第一年,需待申请、审核、复核等环节结束后,在充分掌握申请人具体积分情况的基础上,确定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并向社会公布。达到年度落户分值的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落户。

3、关于积分复查

为减少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不必要的奔波往返,提高审核效率,除合法稳定住所指标自有住所、创新创业指标奖项和荣誉表彰指标荣誉称号等信息外,大部分积分指标信息将直接与各部门基础信息系统中的原始数据进行比对得出结果,不再安排积分复查。

4、弄虚作假取消5年内申请资格

为确保政策操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通过统一条件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建立公示制度等多项举措强化监管。申请人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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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记者:雅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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