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5 18:30:25来源:法律常识
1996年1月18日,南京普降暴雪。
1月19日清晨,在南京大学(后面统一简称:南大)南边约1.5 公里的大锏银巷,一位清扫大街的大妈在垃圾桶里捡到一包碎肉块。
肉块由一黑垃圾袋包裹,大约一斤重。
开始她以为是猪肉,便带回家清洗。清洗过程中,大妈震惊地发现3根手指状物,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报警。
郑重申明:以下两章都是推理部分!
【刁爱青本人】
刁爱青1976年3月出生于江苏省姜堰市沈高镇,身高1.65米,体重不到50公斤。
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嘴角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
双鱼座的她,内向,文静,孤僻,懦弱,即使有时生气也不会扫人兴,因而跟周围同学关系处得不错。
因为属于慢热型,交际不广泛,对陌生人防备心理很强,所以朋友比较少,也没有无话不说的闺蜜,但并不代表她不渴望更深的亲密关系-哪个青春期少女不是这样呢?
1月7日(星期日),刁爱青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姜堰高中同学的20岁生日聚餐。同学与刁爱青是94年高中同学,但她早一年考入南航。而小刁复读了一年,考南大还是差了3分,最后勉强上了南大的成人专科。虽然宿舍也在南大校园内,但多少有些郁闷,于是在生日宴上小刁一如既往地话不多。
当晚在座的还有其他几个老乡。生日宴结束后,看天色已晚,同学留她住一晚,周一一大早再回校,她同意了。本来成人大专就管得不严,赶不上早课也无所谓了。
南大的专科,与其它院校的专科一样,管理不严,想学全靠自觉,比本科更自由。小刁觉得:苦学十一载来到南大,专业一般,学校一般(成人专科),她多少有些失望,对毕业后的前途有些迷惘。
第二天一早同学有课先走了,而她并不着急,上午课赶不上也不要紧。坐公交回学校路上要转一次车。正好,转车时顺便去吃碗面当早餐。
面店老板是南京本地人,30、40岁,下岗后自谋生路开了个小饭店,忙前忙后就一个人,一直想找个帮手,也许还可以到他那打打工,勤工俭学。
以前经过时也曾经去吃过面,老板很热情,也还算有趣,聊起来并不土,懂得不少。本地人多少有些路子,或许能帮得到她,甚至能当个树洞。小刁想。
事实上,小刁对老板也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复杂的感情,或者说感觉、预感。
果然,这次老板一眼就认出她来了,还爽快答应她勤工俭学的要求,让她回去考虑一下,真想来帮忙就第二天来试试工。
看来比较顺利啊。不就是看我能不能吃苦,勤快不勤快吗?这事可不能让同学知道了,小刁想。
周一(1月8日)晚跟同学说第二天不上课,要跟老乡出去玩。当时同学都知道她才参加完高中同学生日宴回来,也没有疑心。何况,这种成教大专其实上不上课都无所谓,考前突击就行了。
1月9日,一大早就去面店帮忙,但试工出事了。忙活了半天之后,在下午在里间休息时,小刁遭到了强奸。说被强奸也并不是太准确。作为第一次,自然是又惊又怕,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发展,双鱼座本来就不懂拒绝又矛盾重重,看起来有点象半推半就了。她哭得很伤心,但也很无助。最后不顾老板一再的承诺和挽留,赶在最后一班车回到了学校。
1月10日,小刁几乎一夜未睡,上午去逸夫楼上计算机课,实在心不在焉,六神无主,身体也有怪怪的感觉,很不舒服,“会不会怀孕呀”,没法再上课了。于是小刁回到宿舍床上躺着,胡思乱想。
“不行,得让这个混蛋给个说法”。晚7点,小刁准备起床去找那个混蛋老板。小刁铺好被子立刻出门。这次,室友们更不会问什么了,都知道寝室里有人违规使用电器,全寝室都要摊100元罚款,小刁还是室长,去散心正常。
别问我为啥没第一时间打110报警。那个时代,风气没那么开放,发生性关系,是要被退学的,你如何解释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强奸如何定性?应该怎么报警?报警后会发生什么?对于不到20岁的小刁,真不知道怎么处理,怎么面对。
我在浙大上学时,跟前楼光仪系一层楼打架,被抢走随身听,那时候的随身听价格是我四个月的生活费啊,也就想到去找他们单挑,根本不会去学校保卫科求助,更不可能去校外报警。
看下面这张图,小刁同学应该是从西门出(是不是他们说的小粉桥?),在青岛路搭车去的。南大离南京航天航空大学大约5公里,离大锏银巷大概也有近两公里。这个距离和方向,如果走着去,会出南门,出西门只可能是去乘车。毕竟,1.5公里步行要20多分钟。
小饭店的位置,很可能就在大锏银巷附近,查一查当年的公交,应该会有新发现。20多年没再犯案,凶手不可能是惯犯。这个后面说。
老板本人,肯定不是那种电影里满面横肉,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那种,应该长相、条件、文化水平都不差,这也是为什么小刁同学竟然独自一人去讨要说法,或许小刁对老板还有一些别的期待,那个年代,跟如今定性为强奸的人结婚并不罕见。
没听说跟女孩亲热,还得先打报告批准的。听说某个北欧小国,结婚时要签协议,以免被老婆婚后告强奸。
相信,老板本来也没想杀人,只是,小刁同学很倔,偏要当晚回校,偏要哭,失手给弄死了。当然,极有可能是在床上掐死的。
不知道警察有没查到死因,我觉得被掐死的可能性比较大。
《萍聚》,是小刁爱听爱唱的歌:
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
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
不必费心地彼此约束
更不需要言语的承诺
只要我们曾经拥有过
对你我来讲已经足够
人的一生有许多回忆
只愿你的追忆有个我
谁说只有屠夫、医生能把肉切得整齐的?厨师比屠夫、医生切肉的机会更多吧?
老板天天下厨,切肉早就是滚瓜烂熟了。
不知道那时有没有能力根据肉片推断出死亡时间,其实10号当晚小刁就已经丧命了。
尸块有被冰冻的痕迹,那时冰箱还是稀罕物,普通人家很少有,更别提一个单身。能有冰箱的,很可能就是小饮食店。
很显然,老板也很懵。小刁死后,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分尸。并且,小店也忙,他必须正常营业。一方面掩盖杀人的事实,一方面忙起来,也暂时不去烦怎么处理尸体。
三四天后他才决定分尸,裸体女尸也能勾起他的性幻想,甚至干出更龌龊的事。对小刁,他多少还是有点舍不得。
把肉切成小块,剔骨,厨师比医师和屠夫强了一个数量级好吗?但两千多片,也至少需要两三个小时,全部切完,他也用了两天。
别把尸块切得规整、码得整齐看得太神秘,实际上,那对厨师,是下意识的动作。
第一天抛尸,应该是1月17号。
别的处理方法,也不是没有。焚烧,会有味道。当然,有一部分是焚烧的,或者分得更细,冲进下水道,比如下体,一直没有在碎块中找到(有子宫,无YD)。也就不可能,提取出精斑。
毕竟,再怎么不会,也知道下体会有他自己的痕迹,这个,是要单独处理的。
掩埋,这大半夜的,在城里,挖个坑,风险更大。
丢到水里,我们可以看到,确实,附近至少还有个玄武湖。但,那个是会漂起来的。
当然,再傻也不可能丢到自己店旁边 ,但也没房间跑远。他一定是骑着自行车,背个双肩包,一路丢了三块。
其中,有一块中还有三根手指。就是第三天捅破天的那包。
没有外人想象的那么复杂,他根本就没想到可能被发现,没想到会有人去翻臭肉。
刚下了雪,气温不高,但放了这么多天,隐隐感觉有味了。
再加上他也是第一次杀人,不可能刻意跑太远。也就是说,我认为,警察的调查重点被误导了。
真正的凶案现场,应该在离大锏银巷不远的地方,中心不是在南大。也根本不是熟人作案。
在大锏银巷附近,第二天还丢了6.5公斤和5公斤肉块和内脏。这在没有爆出新闻前,凶手丢这些没有特别人类特征的尸块,跑得越远,反而风险越大。
最有可能在大锏银巷的南侧。因为,如果距离近的话,小刁会从南门出,走路去。不会去青岛路坐公交了。
我们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除了靠山一面,除大门外还有三个门。我相信,南大也是。而且南大没有靠山,应该是东南西北四面都有门。
这也是为啥,后面两大块用了桂林山水包和上海旅游包,这么明显的特征包的原因。在新闻没爆出之前,凶手认为,不可能有人发现是尸块。
凶手抛尸的时间,如果是凌晨,闹市太醒目,反而更危险。应该是在小店关门后的晚10点左右。
17号第一趟抛尸,是四块,大锏银巷、华侨路工地、小粉桥附近垃圾堆(2块),骑着自行车放在双肩包里一路骑一路抛的。
第二次抛尸是第二天的事了,也就是18号。
因为第一批尸块抛出后,一天之内竟然没有太大动静。凶手认为,这种抛尸法,能成。所以这次就更大胆,不但装尸块的包有标记,而且处理的尸块更多更重了。
其实是因为18号白天下雪,环卫并没有出动清理垃圾,也就暂时没有事发。
其实事发真的很偶然,请问,就是当年,有几个会把不知来源垃圾堆里捡来的肉,带回家里去吃的?所以,凶手认为这种抛尸法是最优的。
这次抛尸,一个人骑车后座带着桂林山水包、上海旅游包,能跑多远?
不是说他不能带20多斤的包跑远,因为没必要,第一天不是没事吗?另一方面就是太显眼。想想一个人带着印字的包跑出去的场景吧。难保不被人看见,是不?
所以,凶案现场应该是大锏银巷南不远的一家小店里,顺着南大到南航路线查就是,也就是下图的A区东南。
没错了,19号,就是本文开头部分,清洁工发现手指报警后,警方应该是20号才发的协查通告。所以,凶手并不知道已经事发,因为连抛两天没被发现,反而胆子更大了。
大到,竟然把抛尸点定在了南大。这回骑得有点远了。凶手并没那么有头脑,啥嫁祸、扰乱警方视线之类的,只是某些人侦探片看多了。一个普通人不会想去跟警方谍战,斗智斗勇。凶手肯定是知道刁是南大学生的,所以有点得意,竟一次性把尸块,到目前为止,还都没有人类特征的部分,丢回南大。
凶手要么很白痴,要么超高智商,总之运气太好了,丢回南大真还在之后转移了警方的侦察焦点,以为是熟人作案。我个人认为,都想多了。他只不过就是得意之余,顺手为之。
非得从包装分析,从是不是丢到垃圾堆里分析,啥对小粉桥有特殊感情之类的,不是扯吗?
20号,警方的“认尸启事”才刊出。别忘记了,那时候,互联网都不普及,没有智能手机。警方开始查案时,凶手还在得意中,根本不知道抛尸之事已败露。
这下,凶手慌了。原来,抛尸这事,没成啊。
想想把尸块丢到南大的鲁莽,吓出一身冷汗。这下,不等于告诉警方,尸体是小刁吗?
看着已经开始发出味道的头部,凶手一直没舍得肢解,有肌肤之亲,多少都有点感情,也没必要毁容了。于是用锅煮了整个头。
没错,别认为凶手变态,又是电影看多了。煮剩下的部分,只是怕它发臭。
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有凶手变态的想法。其实,世界上正常人占绝大部分,那些残缺的、变态的,实在少见。别被自己挖的坑带沟里好吗?
曾经一个朋友问我,某某是不是不行(YW)或者太小。我回答,你想多了,你去街上逛一天,能碰到一个瞎眼或者瘸腿的吗?碰到太小、太大、太细、太粗、太短、太长的机率,跟中彩票一样,事实上,大部分人都差不多。
切片,只是因为他是厨师,下意识切得整齐;煮熟,只是为了不腐烂散味。想一想,谁有这么大的锅,能烹整个人头还差不多。
好象除了饮食店,我真想不出,谁家,还是单身的家,能有这么大的锅。
20日晚最后一次抛尸,的确是刻意跑远点了。因为,事情明显败露了。
这次抛尸的时间,可能真特意找了夜深人静时,因为用带血的床单,包着近10斤的头颅和子宫之类,都是有人体特征的,虽然还会有别的外包装,并且,此时凶手已经知道事情败露了,所以只好在夜深人静,找偏僻的地方骑骑个7、8公里到水佐岗再抛尸。
不得意了。这次,真的刻意抛得最远。
21号,水佐岗的头颅被找到,警方这时才确认了死者正是刁爱青。
听说,来认尸的同学看到都吐了。
我计算了一下所有的尸块重量,略大于50公斤,如果全是50公斤体重小刁的,应该是除了被单独消毁的下身,都找全了。剩下的一小部分,焚烧或者切更细冲下水道都有可能。
不可能通过精班提取DNA了,凶手运气太好了。据说,1992年南医大强奸杀人案28年后被破,就是因为如今可以通过精斑锁定罪犯了。
20多年过去,再没有类似案件发生。也许说明了,凶手并不聪明,只是普通人,也非惯犯。失手犯过一次,就已经吓破胆了。
不会像我上一篇文章写的许广才,不到一个月又出来犯案,被钓个正着。
详情请见前文《》
没被揪出来只是运气太好了:
合理推测警方焦点放在了南大校内和熟人方向,可能刚好凶案现场在排查圈之外。
饭小小推理过南医大强奸杀人案罪犯可能与刁爱青案是同一人,我不这么认为:他反正要被判死刑 了,这么得意的事,不可能非得带进棺材里。
网传小刁那天的例假,所以休息,甚至去青岛路买卫生巾,跟我收集到的线索有冲突。
刁爱青本来是个内向谨慎的人,能跟她搭上话的,除了学校那一片关系,就是一些小店主了。比如文具店、食品店、饮食店、CD店...
但学校那边的关系,早被警方查了个底朝天,没查出什么,大概率方向错了。
也就是说,我认同以前推理的饭小小的说法,1月9号,刁爱青约会的那个“同乡”,就是凶手!
也认同在天涯上发贴推理的“黑弥撒”的打卡CD店老板之说。
再次申明,以上都是推理。
2016年1月19日,网传今天是“南京大学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此后即使抓到凶手也没法追究刑事责任了。但很快,在1月20日下午,公安部刑侦局在官方微博“辟谣“:“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
公安部刑侦局称,“追诉期”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公安部刑侦局称,此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
先为南京警方点个赞。
至今,南京警方也没放弃。相信正义不会缺席,让我们大家都出把力,尽最大可能能把凶手绳之以法吧。
以下是时间线,对此,您有什么高见呢?
1976年3月 | 刁爱青出生于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一个农民家庭,父刁日昌,姐姐刁爱华。 |
1994年 | 18岁的刁爱青第一次参加高考失利,进入姜堰育英学社复读。 |
1995年 | 19岁的刁爱青第二次参加高考,距离南大分数相差3分,后在其姐姐公公联系的关系下进入南大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教脱产班(专科) |
1995年9月底或10月初 | 刁爱青进入南大,住在南大鼓楼校区南园4舍,并任宿舍长。 |
1996年1月10日傍晚 | 刁爱青在学校附近的青岛路失踪。 |
1996年1月19日早晨 | 在南大南边的大锏银巷发现整包尸块,随后在华侨路工地、小粉桥、南大天津路校门、体育场、汉口路医院等处也相继发现尸块。警方把刁爱青列为重点待定受害人,并当天通知刁父来南京。 |
1996年1月20--31日 | 在水佐岗等地发现受害人头颅和衣物,重组受害人尸体后,确定内脏完整,期间通过通知学校确认了死者正是刁爱青。 |
1996年2月--4月 | 警方以南大为中心大规模排查了附近区域,内容涵盖高、底社会层次人群,排查各类嫌疑,但最终未能找到碎尸第一现场,案件陷入死胡同。 |
1998年 | 作家王大进把“1.19”案写进小说《纪念物》。 |
2007年3月21日 | 《96南大碎尸案》网帖发布。 |
2008年5月28日 | “刁爱青”吧建立 |
2008年6月19日 | 网友“黑弥撒”在天涯论坛发表《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引发热烈讨论。 |
2008年6月24日 | 南京《现代快报》刊登相关文章,关于“1.19”案的议论,从网络走向现实。 |
2008年7月初 | 南京警方前往姜堰收集信息。 |
2008年7月4日 | 网友“悼红轩主人”前往姜堰采访刁爱青父亲刁日昌,因为是冒充“南京市公安局”,被刁爱青姐夫当做案件凶嫌报警带走,后释放。 |
2008年7月25日 | 第237期《南都周刊》刊文《南大碎尸案的网络与现实》,为08年“1.19”案热潮做了总结 |
2009年11月30日 | 网友“潜水啊潜水多年”在天涯论坛发表《我也想说说我知道的南京119碎尸案》,引发关注。 |
2010年 | 天涯“舞文弄墨”版主“蜘蛛”发表了含有“1.19”案的恐怖小说《十宗罪》。同年7月,作家陈九歌出版长篇侦探小说《血色天都》,以南大碎尸案为背景,重新演绎还原碎尸案,令人发指。 |
2012年3月23日 | 网友“baaaaabbcc”发表《灰色轨迹--致96南大碎尸案凶手》,新颖的观点。 |
2011--2012年 | 天涯网友“韦光鹏”等人开贴收集众多关于南大碎尸案的综合资料。 |
2014年1月10日 | 网友“茅小喵”发表《十八年后的再回首------96年南大“1.19”碎尸案的记录、释疑与分析》,详解记录了本案的前前后后 |
2016年1月20日 | 公安部刑侦局发布微博明确表态,对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 |
2021年3月29日 | 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当年刁爱青遇害一事起诉南京大学。 [9] |
2021年4月6日 | 刁爱华发声明称,“出于种种原因”,已撤销起诉 [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