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04:27:2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回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左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是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运用《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关规定,办理的首起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审查发现,左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法律责任,左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认定均无异议,且真诚认罪悔过。该案承办人依据认罪认罚程序的规定邀请回民区司法局两名值班律师与左某充分沟通,左某在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依据认罪认罚程序的规定办理该案,明显提高了办案效率,减轻案件当事人诉累,对被告人从轻量刑,充分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优越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