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08:59:06来源:法律常识
刘海华 魏龙元 武井泉
“听了吴警官的劝导,我对自己的过激行为道歉,保证以后履行离婚协议,不再为难他探视儿子。”近日,在东安县城关派出所矛盾纠纷调解室,因探视问题大打出手的刘某正和刘某林及双方亲人,在吴警官的调解下,冰释前嫌,握手言欢。这是该县公安局5月份以来,在各基层派出所返聘退休老民警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案例。
吴警官叫吴又新,原是城关派出所的一名老民警,2019年退休,有丰富的办案、调解矛盾纠纷的经验。今年正值城关派出所创建“枫桥式”派出所,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室,他被返聘到调解室当专业调解员。接手调解业务后,短短几个月,他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多起,好几起极有可能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的矛盾,在他的积极调解下得到解决。
“返聘的退休老民警或政法干部不仅法律意识强、素质高、业务熟,而且善于做群众工作。”谈起返聘退休老民警或政法干部为调解员,设立调解室的初衷,东安县公安局负责人如是说。
基于这种理念,在广泛征求信访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和部分基层民警的意见后,东安县公安局在基层派出所设立调解室,每个基层所调解室的调解队伍由1-2名调解员和1名记录员构成。调解员主要是有丰富调解经验和较强调解能力的退休老民警或政法干部,经政工部门审核、局党委研究后,签订合同,返聘至派出所工作。记录员由派出所一名辅警担任。同时,还从当地特邀2名律师为场外法律援助,共同化解矛盾或引导走法律程序。对调解队伍实施了“底薪 绩效”的薪资模式,每月发放底薪,同时每调处终结一起矛盾纠纷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奖金,既激发了调解队伍的工作活力,又做到了将调解实效与考核相挂钩。
事实证明,返聘退休老民警设立调解室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充分发挥了突出作用。东安县公安局自今年5月份开始返聘退休老民警在基层派出所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以来,共移送各类矛盾纠纷57起,全部达成调解协议且全部履行,无一起调后起诉,没有发生一起因治安纠纷引发的群体性闹事和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特别是在城关、城东两城区派出所负责的东安县城区治安案件发案率和刑事案件发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40.5%和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