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00:26:05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一封特殊信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到广东省检察院,写信人是该省检察院刚刚办结的一起司法救助案被救助人的亲属蔡某言。“难道案件还存在什么问题吗?”得知此事,曾参与办案的该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四级高级书记员陈聪生心生疑问,脑海里迅速回放着案情。
2018年7月16日,在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某五金厂内,因发生争执,被告人马某明对被害人杨某宇故意伤害,后杨某宇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马某明被判处死缓。被害人家属不服判决,向广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该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王青在办理过程中发现,被害人杨某宇正当壮年,是家中的顶梁柱,其突然被害身亡给家庭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遂把这一司法救助线索移送第十检察部。
收到线索后,陈聪生立即着手了解情况。经调查,杨某宇生前在河源市经营一个小工厂,工厂的收入是他和妻儿、居住在湖南乡下的父母和祖母,以及有智力障碍的弟弟及其两个孩子的主要生活来源。如今,失去了家里的经济支柱,这一大家子将何以为生?检察人员初步判断,该案的被害人家属可能符合救助条件,于是立即申请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决定作为承办检察官办理此案。由于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赴外地调查,他便联系了当地检察机关协助调查,深入了解救助申请人的实际情况。
当调查人员来到被害人的父亲杨某山家中时,眼前的情景令人伤感。现年57岁的申请人杨某山,肢体4级残疾并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其妻子58岁,体弱多病;老母亲83岁,瘫痪在床;其小儿子有智力障碍,离异并育有一儿一女,女儿13岁,儿子8岁。
杨某宇的妻子蔡某同样处境艰难。丈夫遇害后,蔡某仅有每月2000余元的打工收入,无力独自抚养孩子,只能暂住在东莞市凤岗镇的父母家中。此前,蔡某的父母已倾其所有支持女婿的生意,案发后又垫付了抢救费、诉讼费等,也已是入不敷出。
综合调查情况,林贻影认为杨某山、蔡某等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拟决定为杨某山和蔡某发放司法救助款。
听证会现场
鉴于此案为重大司法救助案件,为增强司法救助的社会参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林贻影决定对此案举行公开听证。为方便被救助人,2020年12月11日,林贻影和经办此案的检察人员前往申请人蔡某暂住的东莞市召开公开听证会。考虑到申请人杨某山身处湖南偏远山区并且身体不好,林贻影安排其在家中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
听证会上,林贻影作为主持人,详细介绍了检察院司法救助的范围、案件以及拟救助对象的情况。检察人员通过照片等形式,全面展示杨某山和蔡某的困境。公开听证过程中,林贻影多次安慰被害人家属,希望他们早日走出悲痛,照顾好老人孩子,开启新的生活。
经过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庭因受犯罪侵害而生活困难,且被告人未给予有效赔偿,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情形,应当予以救助,同意广东省检察院的救助建议,多名听证员还在现场自发解囊相助。
现场参加公开听证会的广东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表示,这次公开听证会就像是一滴晶莹的水珠,折射出了司法救助工作的光辉。救助决定不仅展现了法治精神,并且充满了人文关怀。
2021年元宵节当天,蔡某的父亲蔡某言给最高检寄出一封信,信里写道:“是检察院在我们饱受刑事受害没有活路的时候,给了我们继续生存的出路和重新生活的希望!”(检察日报、广东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韦磊 何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