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08:00:12来源:法律常识
编者按:
3月30日,许昌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在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举行。为深入弘扬先进典型精神,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营造学习英模事迹、弘扬英模精神、传承英模精神、人人争做英模的浓厚氛围,“法润许昌”微信公众号将陆续推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七位先进典型在报告会上的发言词,供大家阅读学习。
爱岗敬业做律师
加强建设树形象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叫孟庆华,来自襄城县司法局,现任法律服务业管理股股长,2017年至今任许昌市第七届人大代表。今天我汇报的题目是“爱岗敬业做律师 加强建设树形象”。
1994年我怀着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进入襄城县司法局,1996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17年因工作需要从事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二十余年来,不论在什么岗位工作,我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为己任,兢兢业业、认真履职、弘扬社会正能量。
很多人对律师的第一印象可能还停留在电视剧中,律师在法庭上侃侃而谈,寻找法律的漏洞,为当事人开脱、替坏人说话,使其免于牢狱之灾。而今天我要向大家说明的是,法律是神圣的、是公平的,法律是惩恶扬善弘扬正气的。古语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的人毕竟是极少数,有相当一部分犯罪分子是误入歧途、是可以教育可以挽救的。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的信仰就是:不抛弃、不放弃,尽我所能教育感化他们,使其对人生不悲观,有重新走回正途的信心,有服务社会的决心。
2018年6月,我办理一起跨境电信诈骗案,有一名黑龙江籍的20岁女孩卷入其中,她高中没毕业就非要辍学进入社会,母亲苦苦哀求、软硬兼施都没有起到作用,离开校园的那天,母亲最后一次问她:“你现在这样后悔不?”她坚定地说“绝不后悔!”然而踏入社会后,因为没有足够的生存技能,她不得不混入歌厅端盘子,收入低微。后来在网上看到一个只接电话可以轻松赚钱的消息,便义无反顾和朋友一起来到老挝,陷入电信诈骗团伙,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案发后她被关进许昌市看守所。
第一次我去会见她,她情绪消沉低落,根本不愿与我过多交流。作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律师,我完全可以一见了之,不用过多理会她,然而我的良知告诉我,这样花一般年纪的女孩儿从黑龙江到老挝,再被关押到我们许昌市看守所,她内心的恐慌与无助,必然在心理上造成对社会的偏执,我应该同情她、理解她,不能任她自暴自弃,一味沉沦。如果放弃她,毁掉的不仅是她一个,而是等她将来走入社会,可能会带坏更多的人,所以无论如何我必须尽我所能来挽救她。之后我通过电话多次与其母亲沟通,充分了解她各方面情况,为下一次会见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二次到看守所会见她时,我把她母亲给我说的话转告了她,她听着听着就流泪了,我又从亲情和法理的角度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她终于对我敞开了心扉。当我追问她当时决绝地回复母亲“绝不后悔”四个字,现在会选择怎么回答时,她失声痛哭到“现在我后悔的要死,我对不起爸爸妈妈”。我趁机抓住时机给她做心理辅导,告诉她谁都会犯错,成长的道路上没有人会一帆风顺,经历坎坷是正常的,你现在还很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无论经历什么,父母永远都是爱你的,家永远都是你停靠的港湾,他们等你悔过自新、重头再来。真情的交流让她对我产生了极大的信任,她表示一定会听从我的劝告,无论在狱中服刑还是出狱之后都会振作精神、珍惜今后的每一天。最终,法庭在量刑时,充分采纳我的辩护意见,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又是初犯、从犯,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判决之后我第三次去会见她,她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姐,谢谢你,我服从判决不上诉,我期待涅槃重生那一天,相信我!”
看到她信心满满、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我终于放下心来。同时,她也让我认识到,办理一个案子很简单,但能够真正的感化挽救她们,让她们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才是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
此后,我经常走进中小学校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通过对大量青少年犯罪案例的分析讲解,让中小学生从小就知道“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重要性,防患于未然,加强自我保护,避免误入歧途、触犯法律。
执业多年来,我始终以服务第一的态度办理每一起案件、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因此也获得了很多当事人的信赖与尊重。其中有一名当事人在10年之间两次犯罪,相隔10年我再次作为他的辩护人,并成功规劝他投案自首,获得宽大处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9年我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案件的当事人是一名年轻的男孩,他因为年轻气盛打架斗殴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仍桀骜不驯、不服从管理。通过几次会见沟通和劝诫告慰,他渐渐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出狱之后,他不仅努力工作,而且热心公益事业,组建微信群,定期对环卫工人开展慰问舍粥送温暖等活动。本来一切如常,然而在2019年4月他在开车途中与执勤交警发生暴力冲突,之后驾车逃逸。事发之后,基于10年前的信赖,他找到我求救,通过对案情的认真梳理,我认为其已经涉嫌构成妨碍公务罪,应当立即自首。我一方面建议他积极看望赔偿受伤交警取得谅解,另一方面郑重地劝告他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经过几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他听从了我的建议,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我十年之间第二次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他时,我也觉得百感交集,他毕竟不同于罪孽深重的罪犯,有很大的可改造性,我有信心挽救他。充分的信任让我对他的劝导十分顺利,他信心满满,表示今后坚决遵法守法、决不会让我第三次再当他的辩护人。最终他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虽然他被判服刑,但他知道,我对他劝导和建议都是好意、都是为他好,他完全理解。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能够让法中有情、人间有爱,能够获得当事人的信赖,引导他们改过自新,重新走入正途,才是真正成功的辩护,我为自己是一名法律从业者而骄傲和自豪。
刑事案件的处理,彰显的是法律的权威和正义的判决,但是,在民事案件的处理上,体现更多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纠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面对复杂的家庭状况,解决好老人的赡养问题貌似简单其实很难。然而我会想方设法办理好赡养案件,努力为老人创造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尽己所能。
家住库庄乡的宋某,瘫痪在床已经整整六年,三个子女竟没有一人在身旁照料。六年间,生活不能自理的宋某居然是由年逾八旬的老父亲悉心照顾,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老父亲年老体衰,再也无力照顾宋某。无奈,经司法所和村委会调解,宋某的弟兄们暂时出资把他送往养老院。但以后每个月需要交纳的2000元费用成为一个难题,三个子女相互推诿,司法所调解无效,寻求法律帮助迫在眉睫。得知情况,我迅速上门帮宋老汉办理了援助手续,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协调法院亲自上门到宋某所在的养老院办理立案手续,使案件快速进入审理程序。然而审理中却遇到赡养案件罕见的棘手问题,法院的传票被一一退回,三个子女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后来,我协同主审法官多次走村入户寻找线索,最终在邻市找到大女儿的丈夫,又在邻县找到二女儿婆家,但宋某唯一的儿子依旧没有消息。开庭那天,宋老汉的二女儿出现了。她哭诉自己的不幸人生,她称:身为老二,父母为了要儿子,她一出生就被送往外婆家寄养,直到9岁才被接回。而且父亲脾气暴躁,经常打骂母亲和孩子,加上自己的经济条件也不好,所以从心底里不愿意承担父亲的养老费用。听了二女儿的诉说,我们也很同情,但是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无论父母年轻时的一些做法是否妥当,在父母孤老无依需要帮助的时候,子女就必须履行赡养义务。通过我们耐心的劝解和说理释法,讲明利害关系。最终,二女儿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再怨气十足,当场表示可以每个月支付给父亲600元赡养费,并设法联系上姐姐、弟弟也履行义务。庭审结束后她主动到养老院看望了父亲,并在判决之后和弟弟按时支付赡养费,宋某的生活最终有了保障。
针对这起特殊的赡养案件,2018年11月我在许昌电视台《莲城释法》栏目以《父亲的企盼》为题以案说法,深入讲解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贡献自己的力量。
从事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以来,我以党建作为引领,注重律师政治素养的提升和业务规范的管理。加强学习,定期组织律师参与司法局组织的各项学习和学教活动,进一步提高律师政治理论水平。成立律师党支部,发挥党员律师先锋带头作用,突出党的领导。强化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执业观念,对律师行业存在的风险和危机,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多年来,我县境内全体律师洁身自好、坚守底线,没有一人受到律师协会和相关部门的惩戒或处罚。
近年来,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服务市场比较繁荣,我县先后出现了多处非法法律服务机构。发现线索后,我们及时到事发地固定证据,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取缔了这些非法法律服务机构,净化了法律服务市场,为广大群众能够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做好保障。
由于前段时间公安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在司法部与公安部信息对接中出现纰漏,导致部分执业律师信息缺失,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直接导致律师无法继续办理刑事案件。针对这一情况,我们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把我县全部执业律师登记造册,递交到襄城县看守所、许昌市看守所备存,解决了律师无法会见犯罪嫌疑人的问题,做好律师的娘家和坚强后盾。
作为市人大代表,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做好政府智囊。2019年7月和10月,许昌市人民政府分别两次就《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条例》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本人作为法律界代表,就两部条例中涉及的法律责任问题认真研判,提出十余条立法意见和建议,得到专家组的认可,最终吸收纳入条例修改内容,为我市的立法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2019年3月,针对我县长远发展的规划,我会同其他代表共同提出《关于加快推进许襄融合发展》的议案,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9月份,在市发改委组织编制的《许昌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已经明确提出了我市在未来需要建设5条轨道交通线,其中3号线在襄城县紫云大道设站,沿G311国道至许昌中心城区,与郑许市域铁路相连。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加强襄城县与许昌、郑州市区的空间衔接,从而带动襄城更好更快发展。
针对我市范围法院对诉讼费的收取均按照普通程序全额收费的现象,2017年5月我提出可以效仿其他发达省市,直接按简易程序减半收费,避免结案后再退费的情况,既方便老百姓、减轻群众负担,又减轻法院审判人员、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此建议得到许昌市中级法院的采纳,在全市县区范围推广使用,至今施行两年多以来,运行良好,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有思,所以明,必行,所以远。20多年的执业历程,虽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今后的征程中,我将继续身怀一颗感恩的心、一份矢志不渝的热情,一如既往践行一名法律工作者的信仰,再接再厉、踏实前行,以更好的成绩回报国家和社会。
撰稿:孟庆华
策划:刘必贤
责编:殷康焕 郑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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