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著名的刑事律师所(闽侯著名的刑事律师所有几个)

时间:2023-05-05 11:44:56来源:法律常识

闽侯著名的刑事律师所(闽侯著名的刑事律师所有几个)




新理念引领新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自觉用检察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更加主动、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在新理念引领下的火热实践中,新时代检察人正努力描绘创新发展、司法为民的壮丽画卷。


双赢多赢共赢万峰湖再现一汪碧水讲述:贵州省兴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钟世友一湖两岸山对山,一汪碧水万峰湖。现在的万峰湖让人心旷神怡,这得益于多方的合力,治好了曾经“生病”的万峰湖。万峰湖专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作为专案办理的见证者和参与者,我曾驻守万峰湖数百个日日夜夜,见证了万峰湖从脏水臭水变成一汪清水,也深刻感受到“双赢多赢共赢”检察新理念在实践中的强大生命力。2008年以来,万峰湖流域养殖网箱泛滥、浮动设施无序发展、非法捕捞猖獗,导致湖水水质下降,渔业资源遭破坏。从2016年开始,贵州省在万峰湖流域开展“清源、清网、清岸、清违”专项整治行动,历时2年,贵州沿岸水域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然而,万峰湖系黔桂滇三省(区)界湖,在治理过程中,执法主体不一、水域分割,上下游、左右岸不同步,导致万峰湖污染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2019年,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被最高检列为直接办理的公益诉讼专案。在专案组推动下,各方合力整治,万峰湖水域内网箱、钓鱼棚等被全面取缔,水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各类乱象得到有效遏制。2022年,在最高检督促下,黔桂滇三省(区)五县(市)于今年3月组建成立了万峰湖联合执法指挥部,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开创“同湖同策、共治共享”新局面。为利用万峰湖得天独厚的优势资源,造福两岸群众,今年9月,五县(市)共同出资成立黔桂滇万峰湖渔业有限公司,坚持“绿色优先,生态发展”的理念,发展保水渔业项目(万峰湖大水面养殖)和休闲垂钓,努力将万峰湖打造成为“全国绿色大水面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整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主办检察官刘家璞)


少捕慎诉慎押不起诉让企业重获新生讲述:江西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 肖华(化名)目前,我们企业的一个重点项目正如火如荼地施工中:现场处处可见忙碌的工人、林立的塔吊,机械设备也开足了马力。我们也已建立合规经营制度,步入了依法经营的正轨。回想当初,因为一点蝇头小利,我们参与了串通招投标行为,企业差点毁于一旦。2017年7月,包括我们企业在内的11家民营企业,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移送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只按案件标准看,检察机关其实可以直接起诉我们到法院,但这样处理,对我们这些涉案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我们将面临的是几年内都不能参与招投标,继而大量员工失业离职,加上疫情防控影响,企业肯定会彻底垮了。现在想来,我还是冷汗浃背。启东市检察院审慎办理该案,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情、理、法中找到了平衡点,在办案中释放了司法善意。办案检察官们通过审查卷宗、实地走访、现场勘查、公开听证等大量工作,充分评估我们这些涉案企业的缴纳税收、吸纳就业、经营规模等运行状况,从有利于保企业、稳就业等角度,尽量降低刑事办案对我们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最终让我们这些企业获得了“重生”。2020年5月,检察机关对组织、参与全部9起串通投标活动的5人,以涉嫌串通投标罪提起公诉;对包括我们企业在内的11家涉案企业和24名无前科劣迹参与人,因犯罪情节较轻,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如今,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工人们的饭碗保住了,也给国家增加了税收。我想,这就是对检察机关辛苦付出所作的最好回报。(整理:卢志坚 秦晓微)


以“我管”促“都管”七年离不掉的婚仨月解决讲述:福建省闽侯县政协委员、福建度德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秀芝今年10月14日,是姚某结婚两周年的日子。我作为姚某的代理律师,见证了他一波多折的婚姻,他曾被骗婚却七年离不掉,生活一地鸡毛。如今,姚某夫妻俩在企业上班,两个孩子也上学了。我既为他现在的幸福生活打心眼高兴,更为检察机关以“我管”促“都管”的司法为民情怀点赞。2013年12月的一天,姚某与假冒他人名字的莫某结婚。第二天,莫某便不知所踪。为了解除与莫某的婚姻关系,姚某打了六次官司:因不存在真实婚姻关系,两次民事官司都未得到法院判决支持;打起行政官司,又因超过诉讼期限被驳回。历经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前后折腾近七年,姚某婚离不掉,彩礼要不回,与女友结不了婚,生的两个孩子也难以落户,无法上学。直到2020年7月,我带着姚某抱着一线希望走进检察机关,维权之路峰回路转。闽侯县检察院受理姚某的监督申请后,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福建省检察院和闽侯县检察院派出检察官远赴山西开展调查,终于查实了姚某被骗婚的事实。在成功督促公安机关对莫某进行刑事立案后,闽侯县检察院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和专家论证会,统一了大家对“骗婚者出于诈骗目的并非出于缔结婚姻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认识,消除了分歧。在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及多方共同推动下,这起错误婚姻登记终于在2020年10月10日被撤销。4天后,姚某与女友领了结婚证。检察机关还对姚某开展了司法救助,并协调解决了其子女落户入学等问题。莫某也被抓获归案,在今年6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回顾办理过程,该案确实不属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法院裁判也无不当,监督难点明摆着。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促使原婚姻登记被依法撤销,打通司法与行政的堵点,解决冒名顶替或以虚假方式婚姻登记问题,落实了“都管”。(整理:张仁平 郭倩)


依法能动履职自诉转公诉亮剑网络诽谤讲述:检察日报 刘亚第一次见到谷女士,是2021年在她浙江杭州家中采访的时候。作为“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当事人,经历大半年的风波之后,她的情绪和心情已经平静了很多。再与谷女士“相逢”,是看到她在朋友圈里发布的日常,来到北京后,她的生活已然开启新篇章。两年前的7月,谷女士在杭州某小区快递点取快递时,被附近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了视频。郎某随后与朋友何某开玩笑,编造“女子出轨快递小哥”等聊天内容发至微信群。谣言通过互联网不断发酵,谷女士不仅人格受到严重侵害,还丢了工作,整个人处于抑郁状态,于是选择报警并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该案是一起“小案”,郎某、何某等人随意选取对象编造虚假信息,通过微信恶意中伤陌生人;该案也是一起“大案”,不仅严重损害被害人名誉权和人格尊严,而且经网络迅速传播,引发网络暴力,实际造成了对社会秩序的严重损害。对此,检察机关在谷女士已经提起自诉的情况下,打破先例,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由自诉转为公诉。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建议,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对郎某、何某涉嫌诽谤案立案侦查。2021年4月30日,余杭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这起全国首例由自诉转公诉案的背后,是政法机关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落实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的积极作为,也是政法机关通过办案落实法律的原则规定,维护网络秩序、维护社会秩序的自觉。法治的进步与完善从来不是大而空的,而是体现在一个又一个的细节里。法律在不断进步,检察机关的理念也在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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