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14:37:12来源:法律常识
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山东开言律师事务主任贾涛,1996年12月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代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诉讼案件达1000余起。他先后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河三角洲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滨州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等40余家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同时也是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2014年9月入选滨州市法律专家库,10月受聘担任滨州市政府十位法律顾问之一。
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是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手段
记者:您对市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是怎么认识的?
贾涛: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是规范政府行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是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政府经济活动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特别是伴随《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处罚法》及《信访条例》等一系列与政府行政行为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更为严谨。我觉得当前政府需要用法律来规范的问题有:第一,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需要法律规范,政府作为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单位、担负着一定的规则制定义务,随着我国政府工作透明度的不断提高,在规则制定过程中,法律论证成为必不可少的程序。第二,政府依法行政需要法律规范,如上面法律中所涉及的政府行政许可行为、政府行政处罚行为、政府采购行为等都需要法律来规范,以此保证政府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第三,政府重大项目投资问题需要法律规范,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对一些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依然担负着投资、建设、管理的责任,这些大型建设项目涉及众多法律问题。
推进政府行为的规范化、科学化
记者:您对法治政府建设有何建议?
贾涛:我个人认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应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重大决策公开透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府行为的规范化、科学化;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积极为政府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
记者:作为首届市政府聘任的法律顾问,如何自我要求?
贾涛:受聘市政府法律顾问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我将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觉悟,忠于职守,自觉遵守保密纪律,积极为政府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协助行政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做好政府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做到不以法律顾问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做到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做到不承接办理与市政府有直接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做到一言一行都要注重维护市政府的形象和权益,做一名合格的政府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