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12:58:25来源:法律常识
相信大家对泼妇骂街这样的事不会陌生,但是广东女律师痛批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这样“高手过招”的事大家一定很少看到吧?
12月5日,广东一女律师在网上公开指责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利用廖勇事件蹭热点,是不专业的碰瓷行为,引发了笔者的思考。下面,让我们一看究竟。
湖南浏阳荷花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廖勇在处理小区住户危某与小区物业矛盾纠纷中言行粗暴,在危某家中殴打危某,相关视频被上传网络后,引发群众强烈不满。
12月3日,浏阳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给予廖勇开出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管理岗位九级降为管理岗位十级。
本以为随着浏阳纪委监委的这份处理通报的发出,会让这件事尘埃落定,没想到处理结果出来后,关于廖勇事件的议论“高烧不退”。笔者简单梳理了一下网友的看法,主要有以下3种不同的意见:
1.有人认为对廖勇的处理结果太轻,应当追究廖勇刑事责任或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其行政拘留。
2.有人认为对廖勇的处理结果是开除党籍、政务撤职,毕竟保住了“铁饭碗”,但是对3名“围观”的巡防队员(劳务派遣人员)竟然责成街道办予以辞退,动手打人的是廖勇,3名巡防员只是“围观”,连个“泥饭碗”都没保住,这样的结果有点不公平。
3.有人认为对廖勇给予了开除党籍这样的顶格党纪处分和政务撤职、降低职级这样严厉的行政处分,让廖勇对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这样的处理是合理的。
笔者认为,大家对某个事物发表看法,都是基于其自身的价值标准,而价值标准是受知识储备、学识水平、经验阅历、成长环境、身份立场等因素综合决定的,存在着较大的个体差异,因此每个人站在自己对事物的理解层面发表看法,都是合理的,不应当受到批判和指责。
然而就在昨天,广东一位女律师竟然公开指责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律所在廖勇事件被公开后,立即在网上发布了一篇《对廖勇等四人寻衅滋事及渎职行为提请刑事立案侦查的报案书》,这样的行为是不专业的“碰瓷”行为,目的是想急于出名。这位女律师的文章用词犀利、态度刁钻、情感激烈,大有要将北京某律所发布报案书的人“生吞活剥”之势。
相信很多人跟笔者一样,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主。我们经常会在网上看到某些明星、 网红之流因为离婚出轨、抢男朋友、分床垫子这样的事隔空对骂,但是律师隔空痛批律师事务所这样“神仙打架”的事还是少见。今天我们就一起讨论讨论,女律师和北京某律所究竟谁才是在博眼球、蹭流量?
我们先一起来拆解一下女律师的这篇文章。
文章开头表明,律师作为专业人士,蹭热点碰瓷起码也要专业点,要不然就是律师与诈骗犯只有一墙之隔。
接着,在交代完廖勇打人事件的基本案情后,针对网友提出的: “廖某对危某实施了殴打行为,为什么公安机关却没有对廖勇治安处罚?”女律师的回答是: “网友们并没有搞清楚,廖某殴打他人是其在执行职务过程的违法行为,而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认为的普通民众之间发生的殴打行为,不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对象,不同于一般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治安违法行为。”
随后,她引用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