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1:39:32来源:法律常识
“事故发生后的半个多月以来,我公司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在经多次鉴定确认事故为我公司车辆造成后,我公司主动多次向受害人家属表示歉意,并向受害人家属赔偿因赵某意外死亡而造成的各项损失93万元,希望受害方能够原谅我公司司机李某的过失犯罪……”11月24日,在孝感市检察院组织的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上,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辩护律师如此说。
公开听证现场
11月24日上午,孝感市检察院就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批准逮捕举行公开听证会。孝感市检察院邀请公安办案民警、人民监督员、犯罪嫌疑人公司人员及辩护律师、受害人家属代表参加本次公开听证,面对面听取各方意见,讨论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
据了解,今年11月6日21时7分,犯罪嫌疑人李某驾驶搅拌车沿孝感市黄香路由南往北行驶时,遇右前方同向行驶的赵某所驾电动自行车,因李某驾车在超越赵某所驾电动自行车时疏于观察,导致所驾驶的搅拌车右侧前部与电动自行车尾箱左侧相撞,随后搅拌车右后车轮将赵某碾压,造成赵某现场死亡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由搅拌车司机李某承担全部责任,公安机关遂对李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侦查人员
在公开审查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李某公司人员和辩护律师对此事故真诚地表达了歉意,陈述了李某作为公司资历较老的司机,本次事故中李某没有造成事故的故意,在主观上是过失;客观上当时是晚上,路况和视线都很差,并且李某在得知事故是由他造成后,认罪态度好,主动向公安机关陈述案情,向公司领导汇报,其所在的公司也就赔偿问题明确了立场,及时向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人民监督员受邀参与公开听证
了解案情后的人民监督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主动安抚受害人家属,合力促使该事件和谐解决;嫌疑人所在的公司和受害人家属均能正面积极地处理该事件。经调解,受害人家属表示谅解犯罪嫌疑人李某。双方均希望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从轻处理;公安干警、人民监督员也表示同意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拟作不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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