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2:21:25来源:法律常识
生活中,人们难免会卷入各种纠纷,对于那些经济窘迫的公民,高昂的律师费、诉讼费往往成了他们维权望而却步的一道屏障,为了保障和落实“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我国各个地区均设有法律援助中心,专门为符合各项条件的经济困难的社会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如果你正遭遇诉讼,想维权却无力支付各项费用,不妨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和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根据司法部的有关规定,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行政复议代理、仲裁代理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形式。
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2、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因劳动争议纠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给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
6、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
7、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
8、请求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帮助的;
9、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已经受理的申诉案件;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
经济困难的标准怎么判断?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在成都市,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倍确定。
另外,申请人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乡优抚对象;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的;
3、在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
4、重度残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务工的农民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
6、遭遇严重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经济困难的;
7、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已经获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证明;
3、与申请事项相关的材料;
4、法律援助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符合条件的公民应向什么地方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给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向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3、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请求司法保护、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帮助的,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4、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向义务人住所地或者申请人居住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5、因维护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原因提起公益诉讼的,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实施志愿服务行为产生诉讼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居住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都有权受理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但是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由案件受理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受援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受援人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法律援助条件,获得法律援助的刑事被告人或者民事、行政等法律事务的当事人。
受援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3、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检举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疏于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或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行为;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援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
2、如实提供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
3、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予以必要的合作。
申请人未被批准获得法律援助所享有的权利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成都市各个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地址、电话:
1、青羊区法律援助中心 柿子巷11号 028-86267237
2、高新区法律援助中心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 028-85339087
3、天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 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一楼35号窗口 028-68381118
4、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锦江区福字街86号 028-86756148
5、青羊区法律援助中心 青羊区平安巷10号 028-86269148
6、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 茶店子西街36号 金璐天下3F 028-87633148
7、武侯区法律援助中心 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 028-85071148
8、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 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建华南巷2号附6号 028-84388148
9、龙泉驿区法律援助中心 龙泉驿区公园路1段125号 028-84850148
10、青白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新河路2号附25-28 028-83696148
11、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 新都区育英路788号新都区政务中心B区一楼 028-83019148
12、温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温江区凤溪大道南段555号 028-82781148
13、双流区法律援助中心 双流区东升街道五洞桥北路一段28号 028-85831422
14、郫都区法律援助中心 郫都区郫筒镇清江二街9号 028-67438148
15、简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简阳市东城新区印鳌路159号 028-27229148
16、都江堰市法律援助中心 都江堰市善政路613号 028-87200148
17、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彭州市东北市街92号 028-83877148
18、邛崃市法律援助中心 邛崃市临邛镇小南街12号 028-88790148
19、崇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崇州市崇阳街道向荣街366号 028-82210148
20、金堂县法律援助中心 金堂县赵镇复兴街305号 028-84981230
21、新津县法律援助中心 新津县五津镇瑞通路81号 028-82431339
22、大邑县法律援助中心 大邑县晋原镇滨河路中段175号 028-88210148
23、蒲江县法律援助中心 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法律服务中心一楼 028-88550148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法援成功案例:执行案件陷僵局 法援律师巧破局
案件类型:民事
案 由:追索劳动报酬(执行)
受 援 人:四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十余名工人
承 办 人: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 阳丁
援助机构: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
案情简介:
四川**设备有限公司在经营扩张过程中,盲目举债,并用公司的资产作为抵押。由于对外投资过多,资金链出现断裂,引发了大量的诉讼,导致公司财产被金牛区人民法院、武侯区人民法院、青羊区人民法院等查封,账户被冻结。
2016年1月4日,十余名工人拿着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找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是,由于公司财产全部被查封,老总无故消失,十余名工人拿着法律白条陷入无尽的焦虑中。
援助经过、结果:
2016年5月25日,十余名工人到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迅速启动特殊案件应急处理机制,当日办理审批程序,指派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颇有心得的阳丁律师承办,引导当事人正确面对当下困境。
5月26日,承办律师向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同时到相关部门查询该公司可能存在的隐匿财产,经过阳律师不辞辛劳的奔波,耐心细致的查询,终于发现该公司位于天府新区有一块土地使用权正处于拍卖程序中。承办律师立即向法院提交查询结果,并提交执行意见书,被法院采纳。
2017年11月9日,十余名工人欢天喜地地拿到了拖欠的工资,援助工作顺利结束。
相关法条、法律问题及法理分析:
承办律师考虑到抵押权优先原则,只有抵押权人分配后,有剩余的财产才分配给普通债权人,但这样无疑让受援人的希望再次落空,为有效维护受援人的利益,承办律师向高新法院执行庭提出,将拖欠的工人工资纳入被查封的被执行人**位于天府新区的土地拍卖款的分配之中,被高新执行局采纳。但由于拍卖款不够分配,承办律师向高新法院执行庭提出建议,启动破产程序,迫使拍卖程序中止,从而顺利地让该土地的抵押权人**的让步,从而与追索劳动报酬的受援人达成妥协,共同分配该宗土地拍卖款439.17万元,十余名工人拿到劳动报酬2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