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04:11:41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正义网海口12月9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林华珠)“在我生活陷入困境的时候,是检察官伸出援手,帮我申请来司法救助金,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借助着特殊教育学校老师现场翻译,收到救助金的被害聋哑人罗某甲用哑语道出了心声。
11月13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举行了案件公开答复会,并对当事人申诉案件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在省人大代表、律师、村干部、特殊教育学校老师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该院向申诉人罗某甲送上法律文书、宣布救助决定,发放救助金。
2019年12月下旬的一天,聋哑人罗某甲在东方市邻村的茶店喝茶时,与罗某乙发生冲突,很快被在场群众阻止。经法医鉴定,罗某甲右侧气胸、右侧后肋骨折,左眼轻微伤。这起故意伤害案提请东方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罗某乙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罗某甲不服,今年8月向海南检察二分院提出申诉。
该院受理申诉后,办案检察官通过认真审查卷宗、听取申诉人意见、向原办案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认为东方市检察院作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并无不当。经审查认为,申诉人罗某甲属双残疾家庭,夫妻均无劳动能力,靠低保维持生活。申诉人被打伤后,住院治疗花费巨额医疗款及护理等费用,罗某乙仅向其支付部分医疗款,其家庭生活因案陷入困境,为防止因案贫困,综合评判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同时督促村委会通过当地威信高的长者主持,做好双方和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海南检察二分院对这起申诉案件专门召开公开答复会,倾听省人大代表、律师、村干部意见。与会代表认为检察机关尊重事实,客观公正,通过办案及时给予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致贫,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效果好。经过办案检察官释法说理后,向申诉人罗某甲送上法律文书、宣布救助决定、当场办理发放救助金手续。申诉人罗某甲当场用哑语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处理案件依法公正,今后不再申诉。
参加公开答复会的省人大代表、东方市自来水公司经理邢福清表示,公开答复的形式有利于案件当事人更充分地表达诉求,便于检察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有利于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彰显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同时,对公开答复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结论和司法救助决定予以充分肯定。
“该案是邻里之间因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海南检察二分院在认真审查刑事申诉案件的同时,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防止因案致贫,彰显了检察担当,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参加公开答复会的海南华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娜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