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05:12:02来源:法律常识
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12月8日发布)
12月7日0—24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
新增境外输入感染者26例(均在成都),其中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21例。
新增外省来(返)川感染者205例,其中确诊病例13例,无症状感染者192例。
新增省内感染者499例,其中确诊病例100例(成都86例,眉山4例,泸州3例,乐山3例,宜宾2例,自贡1例,内江1例),无症状感染者399例(眉山82例,成都73例,宜宾67例,内江37例,自贡28例,绵阳16例,遂宁13例,凉山13例,攀枝花11例,德阳11例,广元10例,巴中7例,资阳7例,阿坝7例,达州5例,乐山3例,泸州3例,南充3例,甘孜3例)。
另有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26例(在成都),均为省内感染者。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92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具体情况由相关市(州)卫生健康委进行通报】
成都落实“新十条”热点问题答疑来(返)蓉不需要核酸证明,轻症、无症状可以居家隔离
面对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12月7日,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十条”。
针对新政策,成都迅速调整落地优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那么,来(返)蓉人员是否还需要报备?是否还要做核酸?轻型、无症状感染者是否可以居家隔离?乘坐飞机、火车(高铁)还需要核酸证明吗?针对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成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进行解答。
问
目前正在成都市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的轻型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是否能回家进行居家隔离?
答
对目前正在集中隔离或救治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居住地(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后续居家隔离措施。
问
什么情况下,阳性感染者可以实行居家隔离?
答
对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第6、7天开展上门核酸采样。治愈出院、出舱的感染者,不再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问
来(返)蓉人员是否还需要核酸证明?市民乘坐火车(高铁)、飞机有何要求?
答
不需要。即日起,来(返)蓉人员不需要报备,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同时,取消“入川即检” “落地检”,不再对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排查管理,也不再限制非高风险区人员流动。离蓉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市民乘坐火车(高铁)购票、乘车、进出站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和健康码。即日起,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不再查验旅客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
问
市民进小区、进一般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有何要求?
答
市民进入小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般公共场所不再扫场所码,不再查验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通信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
问
市民就诊必须提供核酸阴性证明吗?
答
市民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含发热门诊)、急诊就诊,不再强制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
问
如何划定风险区?
答
按住户、楼层、单元、楼栋划定高风险区,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按照最小单元划定,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将及时解封。如封控后高风险区发现的新增感染者,经研判后传播风险不大,不影响高风险区解封时间。同时,不再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问
阳性感染者都需要判定密接吗?
答
对有防护状况下的接触或病例传播风险较低的情况下,可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
问
普通市民还需要定期做核酸吗?
答
不需要。除了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正在启用的集中隔离点封闭式管理工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仍需严格落实相应核酸检测频次外,其他人员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问
当前疫情形势下,成都如何做好医疗服务?
答
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上门服务等优化接种服务。
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各区(市)县要保障药店的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药店。做好常规药品供应储备,保障特殊人群基本购药需求。
问
如何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如发现部分药店高价售卖感冒及“四类药”等问题如何处理?
答
目前成都市医疗机构和药店各类基础性药品、感冒药及“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的储备和供应总体充足,能够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只有极少数品种因短期爆发式销量增长,导致个别区域供需失衡。药品都有保质期,长期存放会过期失效,市民不必大量囤积。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相关药品价格变化,如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问
优化防疫措施后,如何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答
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经常通风换气。
增强自身免疫;平衡膳食、合理营养、作息规律,保证充足睡眠,坚持科学运动。
接种新冠疫苗;符合接种条件的应全程接种,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和有基础性疾病的患者。
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做好自我防护,直接前往就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医。
成都两机场不再查验核酸证明、健康码
取消“入川即检”
即日起
成都两机场
不再查验核酸证明、健康码
取消“入川即检”
乘火车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乘地铁无需扫车站场所码及查验健康码
一起来看↓↓
据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消息,即日起,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不再查验旅客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取消“入川即检”。
温馨提醒各位旅客,请在公共场合继续佩戴好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乘火车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据中国铁路消息,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协调机制防控政策要求,自即日起,购票、乘车及进出站停止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和健康码。
此外,中国铁路还发布消息,按照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防控政策要求,自即日起,对进返京人员不再执行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各铁路客运车站,取消对进京旅客和京津冀通勤人员查验“北京健康宝”绿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消购票环节进返京限制,各次途经、终到北京列车,恢复办理到京延长补票业务。
成都地铁:即日起,进站乘车
无需扫车站场所码及查验健康码
即日起,成都地铁线网及有轨电车进站乘车无需扫车站场所码及查验健康码。乘车过程中请乘客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若需帮助可联系车站工作人员或拨打服务热线028-61638000。
最高罚款300万元!
成都:医药用品不得乱涨价
为保障医疗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12月7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及时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其中,明确要求针对感冒及“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以及医用口罩、酒精、抗原检测试剂等医疗用品,加强内部及平台内经营者行为规范,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具体如下: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
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医药电商平台、医疗药品及用品零售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保障医疗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有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公平有序竞争,自觉维护医疗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秩序。
二、针对感冒及“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以及医用口罩、酒精、抗原检测试剂等医疗用品,加强内部及平台内经营者行为规范,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三、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应标明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有偿提供打包、配送、搬运等附带服务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出现虚假折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五、各物流配送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配送人员教育管理,不得在平台标价之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记者:刘佳
综合 :健康四川、健康成都、成都天府国际机、成都发布、
成都地铁、人民日报等
来源: 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