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05:43:11来源:法律常识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9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条件和岗位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9名,均为湾沚公安分局岗位,要求招聘对象为男性,招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表。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地和居住地原则上均在芜湖市;
6.男性考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
(三)招聘岗位具体见附表(附件一)
招聘岗位所说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0月22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2.从芜湖市公安机关辅警岗位离职的;
1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4.有纹身的;
1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点至12:00点,下午2:3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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