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05:45:24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讯(记者 陈珊 通讯员 白洁)为不断拓宽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9月4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0名专职特邀调解员派遣到太原市六城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公告如下。
选聘人数为:小店区人民法院23名,迎泽区人民法院21名,杏花岭区人民法院18名,尖草坪区人民法院10名,万柏林区人民法院18名,晋源区人民法院10名。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常住地在本市,年龄一般在35周岁至65周岁之间(以身份证信息为准),身体健康,胜任调解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具有一定政策、法律知识,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各级政法机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及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员优先聘用。
下列人员不得选聘为特邀调解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等相关执业证书的;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或撤销的;因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调解工作的;存在其他可能严重影响调解公信力情形的。
专职特邀调解员工作职责为:诉讼当事人的接待、咨询、辅助等工作;接受委派开展诉前调解及纠纷化解工作;接受法官委托开展调解工作;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聘用形式及岗位补贴:每届聘期1年,聘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根据服务质量和数量发放岗位补贴,约3500元/月,具体为每工作日60元;办案补贴为调解成功的100元/案;调解未成功但归纳出争议焦点并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的30元/案。个人月岗位补贴为以上两项补贴之和。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由太原中院委托六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受理报名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拟聘用人选意见,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
(责编: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