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12:19:44来源:法律常识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编外工作人员47名。(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满18周岁并且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
6.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部门转退的救援人员,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将《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下载填写完成)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2621237424@qq.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咨询电话:0574-87461768,任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加各环节招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已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测环节。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达标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测评标准见附件3。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书面表达、专业素养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试题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制卷,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等,考试时间90分钟,总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安排于体测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4。
(二)政治考察
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可依次递补。
九、劳动待遇保障
(一)人员薪酬由市财政统一保障,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二)用人单位提供食宿。
(三)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测评、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应聘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识别上方二维码获取附件)
附件1:宁波市公安机关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2023.xls
附件2: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宁波市公安机关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附件4: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招聘体检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