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04:28:48来源:法律常识
话说“夫妻之间没有隔夜仇”、“床头吵架床尾和”。可是有些夫妻,把小两口的矛盾一再扩大升级,最终酿成了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私家车为何深夜起火?
2019年3月26日凌晨2点左右,临海市古城街道某社区的居民们正在熟睡。
突然,居民楼下浓烟滚滚,伴着刺鼻的味道和惊恐的叫喊,睡梦中的人们惊觉——
着 火 了!
一辆停在两栋居民楼间空地上的私家车,一边燃烧一边发出“砰砰”的爆裂声,而在这辆车旁,还停有十余辆车,随时可能被引燃甚至发生爆炸。
情况紧急,在拨打火警电话的同时,被惊醒的左邻右舍们都拿着灭火器匆匆赶来帮助灭火。
在消防队赶来后,这场燃烧了近一小时的火才被扑灭。那辆着火的车已经烧得只剩车架,边上停放的车辆也收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损伤,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这辆车究竟是怎么烧起来的呢?
放火烧车是何原因?
据了解,这次火灾是人为放火引起的。
2019年3月26日凌晨,妻子李某因为怀疑丈夫黄某在车上与外遇发生过不当性关系,心中愤懑难平,不但抡起砖头砸了挡风玻璃和车灯,还用打火机将黄某车内的衣服、被子等物品点燃,但均被黄某扔出车外,如此反复了三四回。
在争吵中,李某趁黄某不注意,再次将车内的物品点燃。后二人离开现场回到租住处,黄某发现自己的车已经开始冒起了黑烟,才慌忙下楼灭火,却已无法阻止火势蔓延。
烧自己的车是重罪?
该案经由临海市检察院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7月17日,被告人李某被临海市法院因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
“我跟我老公吵架,失去理智,只想烧他的车子出出气,没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李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莫及。
烧自己的车为什么不是故意毁坏财物罪,而构成放火罪?
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且放火罪系行为犯,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侵犯的是公私财物,对损失数额有一定要求。
本案中,李某因感情纠纷故意点燃汽车放火的行为证据确实充分,结合其放火的时间(凌晨2点左右)、放火的手段(点燃汽车,极易引起爆炸)、放火的地点(居民楼附近,火势极易蔓延,旁边有多辆汽车),若非扑救及时,李某的放火行为极有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李某虽然放火烧的是自己的车子,其对自己的财产也有处分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的性质是不以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为前提,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放火罪。
临海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