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12:51:16来源:法律常识
一家号称“国内十大法务公司之一,专业从事非诉业务。拥有律师300多名”的法律咨询公司,其官网显示的“核心团队”4名律师成员,实际上却是分属不同的律师事务所。
记者与这4名律师中的3人取得了联系,他们均表示,“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家咨询公司,我们的名义被冒用了,将会进行投诉。”
此外,“记者采访媒体监督”也成为该公司用以牟利的“核心业务”。该公司官网显示,其宣称的“媒体曝光”有四种方式:网络媒体曝光、头条媒体曝光、抖音曝光、官方媒体曝光,其中网络媒体曝光和抖音曝光的收费标准为:2000元/家;头条媒体的收费标准为1.5万/10家;官方媒体的收费标准为:4.5万起/家。
红星新闻记者根据该公司官网案例的某个报道联系该作者时,对方表示,“媒体报道是不收费的,对于自己的报道被冒用非常惊讶,没想到自己的报道竟然被拿来做这种事。”
这家公司全称为北京美瑞林法律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美瑞林”),日前引发关注。
↑美瑞林在短视频平台宣传
爆料人士“打假”:
曾遭遇假记者,希望别人不要上当
阿梅(化名)是湖北人,曾经有过被假记者骗走4万多元的遭遇。此外,阿梅还曾遭遇过另一起找媒体报道被假记者骗钱的事件。“这两件事,让我对于打着媒体旗号骗钱的事情格外敏感。”
前不久,阿梅在浏览短视频平台时,发现一个名为“美瑞林法律咨询”的账号,在账号主页和视频中宣称“熟悉北京各大政府机构”,可以“记者采访,媒体曝光”,还可以“代写再审、申诉、抗诉等”。
鉴于自己的经历,阿梅担心其他的维权者上当受骗,就按照“美瑞林法律咨询”的主页指引,加了号主的微信。
“一开始他说的是免费视频曝光,但是后来又和我说是收费的,2000元一家,同时发给我一个名为‘记者采访媒体监督’的链接,我点进去,发现里面对请不同媒体采访发稿进行了明码标价,少的2000元,最高到50万。我立刻意识到这和我的遭遇很类似,于是决定向外界爆料,希望别人不要上当。”阿梅说。
涉事公司宣称:
媒体“成千上万家”,最高收费50万
根据美瑞林视频账号指引,红星新闻记者以咨询者身份添加了名为“北京赵虎律师团队(胜诉收费)”的微信。
获得通过后,对方先是要求填写“姓名、电话、案件情况”等信息,随后发过来如阿梅所述名为“记者采访媒体监督”的链接,点击后即可进入美瑞林官网的“业务领域”的“记者采访媒体监督”板块。
据该板块介绍,“媒体曝光”有四种方式:网络媒体曝光、头条媒体曝光、抖音曝光、官方媒体曝光。网络媒体曝光,收费:2000元/家。价格实惠,有时效果也很好,对违法违纪分子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因为每个媒体审核标准不一样,所以无法指定媒体,只能是哪家发了就发了。肯定有愿意发的,但不能保证是哪家!现在各家审核很严,能有愿意发的,就非常非常不错了;头条媒体,收费:1.5万/10家。今日头条是国内第一大文字媒体平台,访问量大。自媒体非常多,有一定的影响力。一般10家起曝,总费用比官方媒体曝光低一半以上;抖音曝光,收费:2000元/家。曝光的媒体有数万的粉丝,有一定的影响力;官方媒体,收费:4.5万起/家。这类媒体是正规的新闻源,容易被其他官方媒体和自媒体大量转载。缺点是费用比较贵。
该板块还随后注明:以上所有曝光,正常情况下,都可以在网上保留两个月以上;如果需要代写曝光稿件,另收费:1500元。代制作曝光视频,另收费:2500元起。如需要点赞、评论、转发等,是单独另外收费;可提供持证记者采访。费用是10-50万之间(不含曝光费用),费用较高,普通案件勿扰。
↑“媒体曝光”有不同收费标准
该板块罗列了东南之窗、中国母婴网等近百家网站名称,还宣传“总数有成千上万家”。
此外,美瑞林官网还发布了一些找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记者据此联系了其中一篇文章的作者,该作者供职于某媒体,其表示:“媒体报道是不收费的,这篇报道是按照单位正常采编流程进行的报道,好几年前的一篇报道了,没想到会被冒用。”
天眼查信息显示,美瑞林成立于2021年5月,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局欣园南区,法定代表人为赵虎,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99%。
对此,美瑞林的赵虎表示:“媒体报道确实是不收费的,但是我们自己是要收费的。因为我们要去寻找媒体资源,工作量很大,要付出成本,所以我们要收费。”
记者调查:
公司“核心团队”多位律师疑系冒用他所律师
除了以找媒体采访监督作为业务领域进行营利外,该公司还将“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最高法申诉再审”作为其业务领域。
在“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板块,其宣称:拥有国内优秀的刑事辩护团队,代理过很多著名的刑事辩护审判案例……为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死刑复核等阶段担任辩护人;代理当事人进行刑事案件的举报、控告;代理被害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和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代理当事人进行刑事案件申诉以及其他与刑事有关的法律活动。
但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明确注明: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
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李显峰律师表示,根据《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律师通过律所承接业务,可以担任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律顾问,也可以代理各类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服务。而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可以对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但仅限于咨询,不能承接律师专门业务。同时,非律师以公民身份从事案件代理行为,也不能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因此,美瑞林官网“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业务领域涉及的内容,可能涉嫌违法。
同时,据美瑞林官网介绍,其拥有律师300多名。但红星新闻记者就此联系美瑞林的赵虎时,其却否认了拥有律师,并表示:“我们不是律师,我们是法律团队。”
↑美瑞林的官网介绍
值得注意的是,美瑞林官网显示其“核心团队”共有4名律师,分别是赵姓、吴姓、胡姓和高姓律师。而公开资料显示,这4名律师分别供职于与美瑞林没有关系的3家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其中吴姓和胡姓律师供职于同一家律师事务所。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这4名律师核实该情况,除赵姓律师未能取得联系外,其余3名律师均表示对此并不知情。其中,吴姓和胡姓两名律师所在的律所表示:“经过向两位律师求证,确认两位律师的名义被冒用,不知道有美瑞林这样一家公司。”高姓律师则表示:“我不知道美瑞林这样一家公司,和他们没有关系,我的名义被冒用了,且给我的个人名誉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律师名义被冒用的情况并不罕见,我将尽快维权,制止这种侵权行为。”
对此,美瑞林的赵虎在回应时表示:“在一些法律业务方面,因为我们不是专业人员,业务方面不懂或者不熟悉,就需要对接专业的律师,由他们给出参考意见。至于核心团队的律师说不知道美瑞林,我不方便多说。”
目前,美瑞林官网核心团队一栏已经被删除。
美瑞林注册地所在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表示:“如果律师名义被冒用,可以向律协反映情况,向涉事单位发函要求停止侵权,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我们也会将线索转交给市场监管部门。”
红星新闻记者就文中涉及的问题,联系了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请示领导后给予回复”。但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另有律师“躺枪”:
曾有人冒用其名义收取受害者费用
美瑞林公司事件经舆论发酵引发关注后,与美瑞林赵虎同名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也受到了一定困扰。
“有好几个朋友看到关于美瑞林的文章后,都来问我是怎么回事,问这里面的赵虎是不是我,我感到很无奈。我也看了下那篇文章,涉及的美瑞林一看就没有律师资格,只有没律师资格的才叫法律团队。”赵虎律师说。
赵虎律师表示,其在2021年的时候,曾遭遇过一起有人冒用他的名义收受害者钱的事件。“当时,有一位当事人因为维权需要,在今日头条上找到了一个自称可以帮人维权的账号,并根据指导添加了名为‘北京头条法律(胜诉收费)’的微信,对方自称是中闻律所的赵虎,也就是我。”赵虎律师说。
赵虎律师提供的对话截图显示,这位当事人为了维权需要,通过“北京头条法律(胜诉收费)”提供的收款码支付了1500元费用,在支付过程中还明确向“北京头条法律(胜诉收费)”核实收款方是否为中闻律师事务所,在得到确定答复后才进行的转款。
随后,这位当事人感觉事情蹊跷,辗转联系到了赵虎律师,说明了事情原委。“我当时也很惊讶,向当事人要来了对话截图,并和当事人说明‘北京头条法律(胜诉收费)’的赵虎和我不是一个人。”
对话截图显示,意识到被骗的当事人向“北京头条法律(胜诉收费)”表示:“我已经和中闻律师事务所赵虎律师通过电话了,你是冒名的骗子,希望你能把钱退给我,不然我就报警。”
随后,“北京头条法律(胜诉收费)”把钱退给了这位当事人。
“我当时知道这个情况后,也和所里说明了情况,并由所里出面向警方进行了报案,但后续没什么结果。”赵虎律师说。
对于此事件,美瑞林的赵虎则表示:“我不知道有这么一件事,跟我没关系。”
此外,美瑞林的赵虎还表示:“我们是有营业执照的,如果我们涉嫌违法犯罪,真的有什么问题,受害者可以报警,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管理我们。对于这次的舆论事件,网络文章中有些事根本就不是事实,我也很无奈。”
↑资料配图 据图虫创意
专家建议:
应通过正规途径寻求媒体帮助
作为前资深媒体人,李显峰律师表示,不管是律师还是非律师,如果以虚构与媒体或司法机关有过硬关系、能保证案件结果或者对案件进行曝光的方式提供有偿服务,都是违规或者违法的,严重者,可能涉嫌诈骗或其他犯罪。
李显峰律师表示,记者和新闻媒体提供有偿报道服务,属于违规行为,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维权者应当通过正规的途径寻求新闻媒体的帮助,通过正规的渠道向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反映问题。很多情况下,迷信“某某某与媒体或司法机关有过硬关系”,很容易上当受骗。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则表示,冒用律师名义,提供付费新闻报道涉嫌违反多个法律规范,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多项法律责任。
“我国《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如果该公司存在冒用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及诉讼代理业务,其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无效,对于无效合同已经履行的财产应当返还,没有履行的义务不再履行。”刘凯律师说。
刘凯律师表示,对于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该公司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务,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如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的律所或者冒用律师名义签订合同的,或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以提供付费新闻报道的名义诱骗当事人签订和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其行为还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刘凯律师说。
而对于付费新闻报道,刘凯律师表示,我国禁止有偿新闻,《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新闻单位采集、编辑、发表新闻,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不得接受采访报道对象以任何名义提供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由新闻单位和主管部门没收其违规收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特约记者 祁彪 北京报道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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