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 06:00:42来源:法律常识
文|刘 慧
4月17日,三穗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陆某某、王某某开设赌场案和吴某某失火案。经检察官审查发现上述案件的3名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经向3名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核实,3名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根据贵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符合指定辩护条件,遂向三穗县法律援助中心送达《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要求指派律师为3名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
日前,贵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自2023年4月15日起在贵阳市、毕节市、黔东南州全域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该《实施意见》从通知辩护范围、工作程序、辩护职责、保障律师辩护权、及时安排阅卷、做好法律帮助衔接等方面明确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要求。
下一步,该院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举措,与相关单位紧密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促进司法公正。
一审:张忠芳
二审:杨承云
三审:易云亮
编辑:周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