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10:15:40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云南滇晋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任李辉律师所承办的“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诉景洪光荣百货店、罗某、深圳市晨睿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入选了《云南法院2021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诉景洪光荣百货店、罗某、深圳市晨睿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法院认为】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觅客公司系案涉“风扇N9-FAN”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该专利处于有效期限内。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应参照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根据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专利设计的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经比对,被诉侵权产品与专利设计之间整体相似度高,二者在按钮形状、底座构造等细微差别对产品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不具有显著影响,被诉侵权产品反映了涉案专利的主要设计要点,二者构成近似设计,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光荣百货店、罗某、晨睿公司的销售行为并未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其销售行为构成侵权。其中,光荣百货店、罗某通过电商平台阿里巴巴网站向晨睿公司购买涉案被诉侵权产品,其网店显示案涉产品系其自有品牌,上面有工厂信息、工厂地址,符合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等完备的产品信息,光荣百货店、罗某已经尽到了审查义务,对其所售产品存在侵害专利权人权利的事实既无故意也无重大过失。故光荣百货店、罗某无须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承担停止销售涉案侵权产品的责任。晨睿公司作为批发商,对所销售产品的注意义务高于市场一般的零售商。法院遂判决晨睿公司赔偿觅客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40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审理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比对原则,区分专利产品的独有特征及一般特征,以消费者视角判断细微差别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进而明确是否构成侵权。本案遵从专利法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立法本意,并对不同的侵权主体施以不同的民事责任,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关乎着企业的竞争力与社会的创造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就能有效激发企业乃至社会的创新活力。此次由李辉律师承办的“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诉景洪光荣百货店、罗某、深圳市晨睿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不仅强有力的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保护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也为法院对后续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可参考的典型案例。
而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已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云南滇晋律师事务所一直以“律道滇峰、晋无止境”的文化理念激励自身,走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沿,今后还将赓续初心、接续奋斗,为推动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律师
介绍
李辉
云南滇晋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任
擅长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合同审查、起草、修订等领域,特别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中具有独到的见解,代理过大量的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维权案件以及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代理的多类型维权案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均可查询,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在代理众多类型民商事诉讼案件中,成功的实现的委托人的诉求,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辩护案件中,积极负责,善于沟通以及辩护,大部分案件成功的在法定刑以下判处或者宣告缓刑,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