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11:04:41来源:法律常识
2017年,小陈通过面试,应聘了昆山某电子厂的工作。
11月,电子厂人资部给小陈发通知电邮,要求小陈带上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于11月21日上午8:00到公司人资部办理入职手续。
邮件中还写道,人力资源部门取得劳动合同后,就会为小陈办理社保投保手续。
11月20日,小陈提前来到公司宿舍管理处,办理了入住手续。但当晚小陈并没有入住,而是自行去了别处过夜。
2017年11月21日早上六点多,小陈出门前往电子厂报到。在搭乘公交车下车时,发生交通事故。
当天人资部发现小陈没有来报到,多次联系他,电话均无人接听,也没人联系公司告知小陈出了意外。人资部遂认为小陈是爽约,不来上班了。
之后,小陈联系上电子厂,说明自己没来上班是因为出了交通事故,并要求电子厂承担工伤赔偿。电子厂一方感觉莫名其妙,一天班没上,怎么就工伤了?怎么就要赔偿呢?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看到这里,大家觉得小陈提出工伤赔偿有道理吗?电子厂该不该赔这笔钱呢?
2018年12月1日,昆山市人社局对小陈作出工伤认定。
2019年9月11日,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小陈作出9级伤残鉴定。
2019年10月,小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9303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00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000元;
4.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3月20日期间和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8月16日期间停工留薪期工资26202元;
5.医疗费15154.17元;
6.住院伙食补助费2400元;
7.护理费5760元;
8.交通费1000元;
合计16.48万元。
劳动仲裁裁决:
1、电子厂支付小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942.4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0000元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000元。
2、驳回被告其他申诉请求。(因为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毕)
之后电子厂不服裁决,上诉至民事法院。
电子厂提出:
1.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电子厂办理入职手续,也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有工伤一说;
2.公司不是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是因为小陈没来公司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所以电子厂没有义务为小陈缴纳保险。小陈不能以电子厂没交工伤保险,而要求电子厂承担相关理赔。
3.小陈已经办理了宿舍入住手续,所以他的上班路径应该是从宿舍到工厂。该事故是小陈擅自变更了住宿地点导致的,属于擅自变更上班路径,所以不应认定为工伤。
一审法院认为:
小陈受伤前,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裁判书原话)
二审法院认为: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事情最后,电子厂向小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942.4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0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000元,合计110942.40元。
这个案例看完,大家觉得电子厂冤不冤?员工可一天班都没上,就赔出去11万元。
老汪认为,电子厂属于太倒霉了,但是一开始电子厂就积极补救,未必要赔偿11万元那么多。
现在这么一裁两审下来,不仅要支付11万元的赔偿,还搭进去不少律师费。
为什么这么说呢?电子厂有什么补救办法?
小陈是入职第一天上班路上出的意外,而《社会保险法》规定员工入职30天内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因此出意外之后,公司如果第一时间为小陈缴纳工伤保险,之后的大部分费用,是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的。
而公司方在第一时间误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导致后续一系列的诉讼与赔偿。
小陈明明一天班没上,为什么就有劳动关系了呢?
我们一般认为要构成劳动关系,要么签订劳动合同,要么真实去上班了。如果小陈是当天下班出了意外,认定为工伤,大家应该没有异议。现在小陈一天班没上,劳动合同也没签,怎么就有劳动关系了呢?
这里涉及到一个比较专业的知识——要约(要,yao,读第一声),这是一个法律专业术语。
所谓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
《民法典》第471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本案例中,电子厂人资部给小陈发的电子邮件,就是发出了订立劳动合同的要约。不管小陈有没有回复邮件,他去办理了单位宿舍登记手续,就表示其答应了要约。也就是说,至少在11月20日,双方的要约已经达成。
而当天小陈出门去上班,就是履行要约的行为。换句话说,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生效。小陈在履约中出了意外,所以应认定为工伤。
正是基于此,法院判定电子厂要向小陈支付工伤赔偿。
如果电子厂的人资部一开始就明白“要约”这个道理,及时补救,是不是就能避免这么多的损失呢?
所以我认为电子厂有点倒霉,赔偿11万元多少不是那么冤。
另外,有人可能好奇,9级工伤有多严重?
工伤分为10级,10级最轻,1级最重。9级工伤相对来说是比较轻的,比如发声及言语不畅、一足拇趾末节缺失、肺修补术等等。
9级工伤有哪些赔偿呢?
本案中提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除此之外,还有医疗费、康复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期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
相关费用的计算,及赔偿办法,大家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这是一起真实的案例,案号:(2020)苏05民终7878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找该裁判书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