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14:22:43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11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隆重表彰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和荣立一等功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其中,我院公诉科检察官吴桂武被最高检授予“个人一等功”重大荣誉。
自2011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吴桂武同志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奋战在基层一线办案岗位,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出累累硕果:2016年5月被共青团普宁市委员会、普宁市电视台授予第六届普宁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16年8月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守护正义-群众最喜爱的广东杰出检察官”(提名奖);2017年3月被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8年7月被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评为“广东省向上向善好青年”。
他先后在侦查一科、公诉科工作。在职务犯罪侦查岗位上,他严格履行职责,勇挑重担,共参与立案侦办了40多宗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15年2月,他被调到公诉科工作,在繁琐的审查起诉工作中,他刻苦钻研刑事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近四年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31件990人,为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付出了大量艰辛的劳动。
在办案过程中,他夜以继日,不辞辛苦,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奋战在检察工作第一线。2015年7月,他担负起震惊粤东的某群体性事件的审查起诉工作。该案涉及犯罪嫌疑人31名、证人190多名,犯罪事实多达40余个,涉案罪名多达8个。面对如此艰巨繁重的任务,他详细地翻阅案卷,细心严谨地整理案件脉络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证据材料,制作了长达500多页的审查报告,为该案件胜诉打下坚实的基础。在长达10天的庭审期间,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百般诡辩和辩护律师的尖锐辩护,他虽顶着压力却依然沉着镇定,胸有成竹,最终圆满完成了该案的起诉工作。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他还积极传递正能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017年以来,他作为我院法治巡讲团成员,先后到普宁市华美实验学校、普宁市西陇小学、普宁市勤建学校、普宁市国贤学校和普宁市第一中学等多所学校为5000多名学生讲课,结合自身的经历,用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与学生互动,在轻松的授课氛围中,让青少年学生领悟到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及危害性,使青少年学生得到了良好的法治精神洗礼,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了良好基础。
供稿: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政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