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2:25:47来源:法律常识
10月31日,康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嫌疑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公开审查座谈会由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琛主持召开。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康县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辩护律师参加。
会上,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琛首先向参加本次会议的与会人员介绍了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及意义。会议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辩护律师就肖某某寻衅滋事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向参会人员进行了说明,之后由康县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详细阐述了肖某某寻衅滋事案的主要案情,证据的收集固定,案件的侦查进展,以及后续案件的侦查情况,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刑事执行部门办案检察官发表了审查意见。同时,参加本次会议的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寻衅滋事案是否变更强制措施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主持人在听取了与会人员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做了总结性发言,表示:羁押必要性案件的公开审查是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案件进行综合判断,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办案的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会后,将会根据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决定。
审核:张琛 文:孟雅婕 图/编辑: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