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3:06:05来源:法律常识
2016年10月,,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正式成立。
一转眼,我们院成立刑事执行检察局已经大半年了,不知道大家对这个部门的职能了解多少呢?
下面就请大家随小编一起,走进刑执局,来看看,这个部门主要是做什么的吧~
1、是“关”还是“放”——羁押必要性审查
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举个"栗"子:
犯罪嫌疑人小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逮捕,其家属向刑执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刑执局通过向办案机关了解案情以及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核实,了解到小明系初犯且情节轻微,并与被害人一方达成和解,积极退赔,认罪态度良好。根据相关法规,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遂向办案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经办案机关采纳,对小明取保候审。
小贴士: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和律师可以把羁押必要性申请材料交到晋安检察院一楼的案件管理中心哦O(∩_∩)O
2、有木有脱管、漏管 ——社区矫正执行监督
对在本辖区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进行依法监督,与司法局进行信息对接,防止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再举个"栗"子:
社区矫正人员小明在接受社矫期间,不参加社区矫正集中学习教育,被司法局连续三次警告仍不改正。刑执局在社区矫正执行监督过程中发现此情形,立即向司法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司法局收到建议后,向原判决法院发出提请撤销缓刑建议,法院采纳后对社区矫正人员小明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3、强制医疗还继续吗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
对法院交付执行、解除强制医疗决定,公安机关送交执行,强制医疗机构收治、治疗、监管、解除等活动进行监督。
"栗"子No.3:
被强制医疗人员小明在指定的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刑执局在定期走访过程中,向主治医生、鉴定中心与其他相关人员了解小明的精神状况以及身体情况,并对小明进行询问,通过诊断评估报告和实地了解的情况,发现小明经治疗后症状明显好转,意识清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在确认小明符合解除强制医疗的条件下,刑执局依法向法院提出解除小明强制医疗建议,法院采纳后,对小明依法解除强制医疗。
4、亲要履行财产刑哦 ——财产刑执行监督
对法院判处刑罚中涉及财产刑的部分进行执行监督,联合法院督促罪犯及时履行财产刑。
5、再犯、累犯要不得 ——罪犯又犯罪检察
对刑事执行中发生的罪犯又犯罪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6、花钱买刑NONONO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
依法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提请、审理、裁定等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7、高墙里的检察监督 ——驻监所检察工作
对刑事执行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私放在押人员、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检察监督。
小贴士:
这项职能针对设有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的刑执局哦!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晋安检察院,支持晋检刑执局,我们将尽职尽责继续前行!
文案/林怡阳
编辑/张颖、谢樑
审核/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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