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08:36:25来源:法律常识
正义网德州2月9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高忠祥 赵建文)“感谢检察官为我们追回拖欠了半年的工资,这下可以安心过年了,也给您们拜年了……”1月30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接到案件当事人范某打来的拜年致谢电话。
1月14日,货车司机范某与左某来到德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了解,詹某将名下运输车辆挂靠在物流运输公司后,聘用范某与左某为司机,二人工作期间,詹某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分别拖欠二人工资1.2万元、2.8万余元。二人多次向詹某讨要工资未果,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依法保障工资权益。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范某与左某均系务工人员,经济基础较差,维权能力较弱,又因其居住在外地,路途遥远,防控疫情政策要求外地人员尽量减少流动。为切实维护务工人员群体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支持范某与左某提起诉讼,并于当天作出支持起诉决定,第一时间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1月20日,法院对该案进入诉前调解审查阶段,由法院调解员、律师、法官及承办检察官共同参与调解。最终,在多方努力下,范某、左某与詹某达成调解协议。詹某承诺将分期向范某、左某二人支付拖欠工资。1月25日,詹某将承诺的部分款项支付,剩余部分也将按时支付给范某与左某。
支持起诉工作是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拓展和延伸,对于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该院将继续积极主动发挥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