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6:27:04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4月1日,正值西方愚人节的这天,意外与不幸也向刘女士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京市某路口时与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刘女士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女士受伤十分严重!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司机宋某和刘女士承担同等责任。刘女士被送往急诊抢救和进行后续治疗,不料在治疗过程中继发感染,于2021年9月30日经医院抢救无效去世。
北京市元甲律所接案后,梳理本案三大难点:
一、家属对责任不服,想弄清楚具体情况,但住院不久后当事人不太清醒,交通队笔录做不了;
二、对方不愿意承担医疗费,全部由自己垫付,经济压力非常大;
三、关联性和参与度的问题:
(1)刘女士在发生事故时,诊断为胫腓骨骨折、踝骨骨折及盆骨骨折等多处伤,但是从2021年6月7日开始直到其去世将近四个月的时间里,其治疗均与感染有关,这意味着有大部分医疗费存在法院不支持的风险;
(2)交通队委托尸检的结论为刘女士符合感染性休克死亡,交通事故外伤所致继发症与自身疾病共同导致其死亡结果即共同因果关系;
(3)保险公司非常坚决地提出关联性和参与度鉴定,并就医疗费的合理性提出了鉴定;
(4)法院委托鉴定后鉴定意见为:存在共同因果关系,参与度建议50%,且明确2021年6月7日之后产生的医疗费与感染有关,建议参照因果关系的参与度执行;
(5)目前顺义法院有关的生效判决中存在两种情况,支持和不支持考虑;
元甲律所面对重重难题,专业应对并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1)针对责任划分问题,元甲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提出复核申请,后交通队发回重新认定并因当事人不清醒无法做笔录而中止。后元甲专案组成员陪同家属一起去交通队沟通事发经过及责任,后交通队研究后再次做出事故认定,维持同等责任;
(2)高额医疗费问题,元甲专案组成员帮助家属与医生深度沟通,在确认伤者身体可以承受转院的路程且其他医院接受的情况下,为缓解经济压力帮助伤者转院;
(3)为了明确因果关系,在刘女士去世后第一时间调取了全部的病历并主动联系交通队委托尸检,在尸检对我方不利的情况下,第一时间与家属沟通本案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安排尽快立案。
(4)充分的庭审准备,元甲律师在开庭前做了大量的案例检索和梳理工作,尤其是元甲律所代理的且系顺义法院审理并已经生效的判决,后在开庭前将高院的24号指导案例和我方代理的案件提供给法官做参考,同时建议家属参加庭审,向法院据实陈述在事故发生前刘女士的身体状况和生活状态。
经过元甲律师的不懈努力、开庭时的据理力争,法官最终支持了我方的诉请,法院没有考虑参与度鉴定意见,帮助逝者家属获得赔偿款近120万元!但保险公司提出了上诉,争议的焦点还是因果关系和参与度的问题,元甲律师对此进行了有力的回应和答辩,后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亮点
(1)这是一份有温度的判决书:刘女士因交通事故受伤,半年时间的治疗仍没能挽留她的生命,对家属来讲,与那段时间告别需要这份正义的判决,且这一程有元甲专案组一路暖心陪伴;
(2)本案焦点涉及到关联性以及参与度、用药合理性等问题,司法实践中本身就存在争议且我们并不是判例法国家,虽然有24号指导案例,但是如果法官认为并非类案,在说明清楚的情况下是可以考虑参与度的,在这样非常不利的情况下,不考虑参与度的这份判决,对我们来说也是极具价值的!
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