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2:39:06来源:法律常识
上海提篮桥监狱内有一名略显特殊的犯人,在押22年来始终拒绝减刑,同时不断写申诉信已达1578封。今年1月,在驻监检察官的建议下,这名犯人决定聘请律师申诉。会见室里,满头白发的犯人对着自己的代理律师说出了那句22年来无数次写在申诉信里的话:我没有杀人。
这名犯人叫梅吉祥,是当年上海滩大案“两梅案”的主犯。1995年,梅吉祥、梅吉扬两兄弟被指杀害梅吉祥的妻子顾敏黎未遂,指认者正是顾敏黎本人。最终兄弟俩以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12年。
案发11年后,上海市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刘炳华无意间接触到这个案子,并在仔细审阅卷宗后认为这很可能是一起冤假错案,从那时起,刘炳华开始为“两梅案”奔波,至今已整整12年。
2017年6月,当年对“两梅案”负有主要责任的、有上海滩“法枭”之称的原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今年4月,“两梅案”申诉代理律师叶杭生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申请再审,目前“两梅案”再审申请已被受理。
案发4个月后,妻子突然指认丈夫行凶
1995年7月6日,上海下暴雨,根据气象记录,当天的降雨量达98mm。梅吉祥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小梅(化名)正在放暑假,她想去爸爸厂里的暑期托管班,那里有很多小朋友,比待在家里有意思,梅吉祥看到雨下得这么大,便与女儿商量可不可以不去托管班,小梅不愿意,以不吃早饭相“要挟”,最终梅吉祥做了让步。
同一天早上,小梅的妈妈顾敏黎出门前对丈夫说:“我今天要去外高桥,回来的会比较晚,家里的冰箱没菜了,你去买一些。”
这段案发当日的情景回忆出自小梅,在公安局案发几日后来做笔录时,她这样对公安人员陈述。“事情就是这样的。”小梅说。
梅吉祥送女儿去了暑托班后就去上班了,那天他眼睛红红的,像是得了红眼病,厂医说他这个病会传染给别人,让他不要工作了,去看病,并给梅吉祥开了病假条。上午10点左右,梅吉祥看完病回到家,发现了倒在血泊中的妻子顾敏黎,顾敏黎下身衣物不整,头面部多处受伤,梅吉祥立即将妻子送往医院,经抢救,妻子脱离生命危险。
在顾敏黎住院期间,梅吉祥与岳母等亲人轮流陪护妻子。10月,顾敏黎出院,与梅吉祥回家继续共同生活。但在11月,也就是案发后4个月,梅吉祥的岳母陈玲仙忽然向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女儿想起来了凶手是谁,凶手就是梅吉祥。
1995年11月21日,梅吉祥被捕,11月28日,梅吉扬以帮凶身份被捕,供出梅吉扬的正是梅吉祥。“我哥在里面被审了6天6夜,然后供出了我,这些我都是从他的申诉材料中才知道的,我出狱后,他的申诉材料都交给我,由我输入电脑打印出来。”梅吉扬说。
1997年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梅吉祥、梅吉扬共谋故意杀人,前者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者获刑12年。
案件审理期间,顾敏黎和陈玲仙曾出具书面意见申请判决梅吉祥死刑。
“两梅案”被业内认为缺乏作案时间、作案动机和证据,仅凭口供定罪。
梅氏兄弟当年的辩护律师之一、著名律师陈春孚生前曾就此案接受记者采访。陈春孚律师告诉记者,这个案子他们接手前就觉得有问题,当时电视上播放了关于这起案件的节目,他们看了节目再看材料,觉得这个案子证据太单薄,所有证据都只是被害人的单方指控。所以一审二审时,律师团做的都是无罪辩护,但当年案件的审理过程很不利于被告方。
2006年,时任上海市检察院高级检察官的刘炳华偶然从同学口中得知了这起案件,他向同事借阅了案子的所有卷宗材料,用了3个月的时间仔细研读。“都看完以后,我觉得这个案子疑点很多。”刘炳华说。
在检察院,刘炳华的工作就是刑事案件检察,因此案并非他的管辖范围,他一直以志愿者身份走访调查。
在进行了大量走访后,刘炳华对于法院判决时给出的作案时间、杀人动机均表质疑,“他们两兄弟在新华灯具厂上班,那个厂子一共也就200多人,厂子每天从8点起陆续有人来上班,我找到了当时的门卫杨佩玉,他非常肯定地告诉我,那天梅氏兄弟准时到厂,两人同办公室的同事也可以证明案发时间他们是在厂子里的,我又找了十来个同厂的同事,他们都能证明案发时梅氏兄弟在厂里。”
对于梅氏兄弟的杀人动机,刘炳华认为也很难成立,“法院判决时认为,梅吉祥是因为家庭琐事与妻子产生矛盾进而起了杀心,但这一说法有悖常理,如果梅吉祥是凶手,那么住院期间妻子怎么还会让他陪护,而且出院后又跟他生活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根据我对梅吉祥家周围邻居的走访,大家反映这两口子关系和睦,小叔子一家跟哥嫂一家也相处得融洽。”
小梅也认为,父母的关系是融洽的,出事前一晚,一家三口还在一起打扑克。梅吉祥的姐姐梅芝芳与弟弟一家共同生活过几年,梅芝芳同样觉得,梅吉祥和妻子的关系没有问题,“出事前几天,顾敏黎还给我打电话,让我跟他们一起去看车展,我跟她的关系一直很好,她有时还来我家住。”梅芝芳说。
刘炳华认为,小梅回忆的案发当日早上的细节也可以说明一些问题,“按常理来说,如果梅吉祥预谋杀人,他就不会要求女儿留在家中,而是应该想尽办法把女儿送出去。”
顾敏黎遇害当天下午,梅芝芳急匆匆地赶往医院,遇到了顾敏黎的母亲陈玲仙,陈玲仙与梅芝芳关系也很好。“她看到我就说,我知道要出事,但我不知道来的会这么快。她说她早上一直给女儿家打电话,但是一直没人接。当时我就很奇怪,她怎么会知道要出事。”梅芝芳说。
顾敏黎住院期间,梅家人和顾家人轮流在医院陪护,梅吉祥的母亲还从劳务市场雇了保姆王香英。
梅家人一直想弄清楚凶手到底是谁,但顾家人对这个问题似乎总是遮遮掩掩。
1995年9月的一天,梅芝芳听说顾敏黎出院后要回家居住,便立即赶往医院劝阻。“我不同意她还回家住,因为凶手已经知道了她的住处,这一次没能杀掉她,再来一次怎么办。结果顾敏黎拉着我的手说,爸爸妈妈都知道了,他们已经讲好了。”梅芝芳说。
这话让梅芝芳更加觉得奇怪,她要求顾敏黎详细描述一下罪犯的特征。“顾敏黎说罪犯是上海人,皮肤白,身高一米七左右,人瘦瘦的,眼睛很小。我弟弟个子一米六五,人不算瘦,也不是很白,眼睛不算很小。我让她把凶手的名字写下来,结果她写了‘华齐佳’三个字。顾敏黎那天还亲口告诉我,她跟凶手有过搏斗,凶手身上也受了伤,但我弟弟身上什么伤都没有。”梅芝芳说。
那天的讲述被当时在场的顾敏黎妹妹以及她的一位同学打断了,此后,梅家人便很难再有机会向顾敏黎了解更多事情真相。梅芝芳回去后将这些情况告诉了弟弟梅吉祥,梅吉祥转天就去公安机关报了案。
但梅家人没有想到,报案后两个月,顾敏黎竟然指控梅吉祥是凶手。“我弟弟那时跟顾敏黎说,不把事情说清楚,就别打算回家。我是真的没想到她会指控我弟弟,不然当天的对话我都会录音的。”梅芝芳说。
梅吉祥报案后,警方来向顾敏黎了解情况,每次警察一来,顾敏黎就装睡,警察走了以后,她就睁开眼睛,这个细节是当时陪床的小梅发现的,她就此对母亲起了疑心。
梅吉祥入狱后,顾敏黎提出离婚,因为父亲在服刑,年幼的女儿小梅只能判给母亲,但外婆并不欢迎这个外孙女,小梅最终还是回到了爷爷奶奶家住,只是定期去外婆家看妈妈,即便如此,外婆对她仍充满敌意。“我外婆不止一次打110把我轰出来,直到1998年那次,我去看我妈妈,外婆又打了110,但警察认为女儿看妈妈天经地义,于是把我外婆他们轰了出去,我终于有机会单独跟我妈妈谈话,我问她,我爸爸到底是不是凶手,她说‘不是’,想了一会又说‘是’。”小梅说。
1998年到2002年,小梅与母亲一起生活,这期间,外婆和姨妈几乎每天都会来她家。“我要承担所有的家务,我妈妈什么都不做,这期间我问她凶手是不是我爸爸,她都说‘是’。”小梅说,“我外婆她们一度商量要让我住校,还说要搬到乡下,总之是想甩掉我,大概是因为觉得我一直站在我爸爸那边,后来动迁,她们拿了所有家当搬走了。”
刘炳华这些年一直在追踪陈玲仙和顾敏黎的住所,案发后这对母女先后搬过两次家。小梅18岁那年,刘炳华以志愿者的身份陪同小梅找到了她已搬到上海郊区周浦的妈妈。“顾敏黎的身体状况很不好,头也不敢抬,事事要看她母亲的脸色,如同傀儡。”刘炳华说。陈玲仙的表现则十分警惕,因为刘炳华没有表明自己的工作身份,她又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在知道了刘炳华的检察官身份后,陈玲仙如临大敌,“第一次去顾敏黎家时,陈玲仙一直紧紧跟在顾敏黎身边,不给小梅和她母亲单独接触的机会。后来我们再去她家,就见不到顾敏黎了。”
2016年陈玲仙去世后,顾敏黎搬离了上海。“应该是搬去了江苏的乡下,她在那里好像还有一个姑姑,小梅也去找过,但没有找到。我们是根据退休金的发放情况推断出顾敏黎还活着、陈玲仙已去世的。”刘炳华说。
在刘炳华看来,陈玲仙一直在限制顾敏黎的言行,而她本人内心又极度惶恐,“陈玲仙看到我时浑身都在抖,她还曾逼着外孙女写下保证书,保证‘是爸爸要杀妈妈’,第二次搬家后没多久她就去世了。”
如果梅吉祥不是凶手,那么凶手是谁?
通过多年的调查,刘炳华认为嫌疑人很有可能是顾敏黎的同事舒某某。
舒某某与陈玲仙也曾是同事,陈玲仙退休后,舒某某介绍陈玲仙去了他所在的公司,顾敏黎下岗后,舒某某又介绍顾敏黎入职他所在的公司,舒某任该公司的部门经理,顾敏黎任该公司的财务主管。
案发时顾敏黎家的门锁没有被破坏,所以警方判断是熟人作案。案发当日是顾敏黎公司老板的50岁生日,公司中层以上主管都受邀前往外高桥为老板祝寿,由于外高桥距离较远,通常会有车子来接。小梅记得她小的时候曾和母亲一起坐过舒某某的车,而公司老板生日当天,恰巧顾敏黎和舒某某都缺席了。
顾敏黎曾描述的凶手外貌特征与梅吉祥不符,却与舒某某十分吻合,更重要的是,顾敏黎告诉过梅芝芳,她用东西把凶手的头部打伤了,而案发当日舒某某白天和晚上分别两次找人陪他赴医院就诊,伤也在头部,他对陪同的人说,他是在厕所滑倒摔伤的。知情人告诉刘炳华,舒某头部的疤到现在还在。
梅芝芳让顾敏黎写凶手名字时,顾敏黎写下了“华齐佳”三个字,她与舒某某所在的公司名称中有一个“华”字,舒某某的名字里有一个字与“齐”同音。
2012年4月上旬,刘炳华找到了舒某某,案发一两个月后,他就离开了原单位,在外高桥自己经营货运公司,生意做得很不错,他在上海的闹市区买了不错的房子,但生活富足的他却衰老得厉害。“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去看望顾敏黎,他说他害怕看到血腥的场面。才五十几岁的人,牙都掉了。”刘炳华说,“我劝他去验个指纹,但舒某某说,你没有权力让我提取指纹。”那次见面,舒某某的一些举动令刘炳华印象深刻,“他连一杯水都不敢端,好像怕在杯子上留下指纹似的。”
2013年,“两梅案”被媒体报道,同年,上海市检察院启动对“两梅案”的核查,但最终的结果仅有33个字:经对“梅吉祥、梅吉扬案”(“两梅案”)全面认真核查,未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
这33个字仿佛给铁案又加了一把锁,再想翻案,难于上青天。但刘炳华还是不愿放弃,因为这个案子的背后有梅家祖孙三代人对清白的渴望。
当年为梅氏兄弟辩护的是一个4人组律师团,由著名律师郑传本带队,如今其中三人已去世。郑传本律师于2009年去世,去世前3个月还在为“两梅案”写信,他曾对律师团另一成员陈春孚说,“两梅案”让他死不瞑目。陈春孚在郑传本的追悼会上向逝者承诺,他会对“两梅案”尽力,了却逝者心愿,但今年五月,陈春孚律师也去世了。
梅吉扬在监狱里共减刑三次,每次他都说还他清白他才签字,但监狱并不理会他的态度,减刑3次后他提前出狱,可生活早已偏离正常轨道太远太远。曾经的人事科副科长成了刑满释放的劳改犯,他需要带着污点重新找工作,婚姻名存实亡。
梅氏兄弟各有一个女儿,两个女孩都已是30岁上下的年纪,婚姻迟迟没有着落,没有人愿意娶杀人犯的女儿。
梅氏兄弟的父母
梅氏兄弟的父母都已八十多岁,儿子的案子是压在他们心里二十多年的大石头。
梅吉祥反倒像是最坚强的一个,他仍然执拗地对抗着,不肯屈服。
因为申诉,他不能获得减刑,目前的刑期仍为无期徒刑,他38岁入狱,今年已60岁,22年间共写申诉信1578封,平均每月5.9封。正是他长年累月地申诉,引起了驻监狱检察官的注意,才给他指了条“请律师申诉”的明路。
此次为梅氏兄弟代理申诉的是上海著名刑辩律师叶杭生。
今年春节前,梅家人经刘炳华引荐找到叶杭生,叶杭生对“两梅案”早有耳闻,他知道这个案子的难度,但还是决定接手且免费代理,因为梅家的经济已相当拮据。签订代理协议后,叶杭生去监狱会见了梅吉祥,满头白发的梅吉祥告诉叶杭生,他冤枉。
叶杭生从当年郑传本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借阅了该案的所有卷宗,从这些二十多年前的文字里,他拼凑出了一个问题重重的案件侦办和审理过程。
陈春孚生前所说“案件的审理过程很不利于被告方”是什么意思,叶杭生终于找到了答案,“关于‘两梅’是否有作案时间的问题,案发后和起诉阶段,公安和律师的调查笔录中,许多证人都证明案发時段‘两梅’都在厂里上班,但到了公诉阶段,在公诉人找了上述证人后,有人改称时间上记不清了,有人说记忆有误差。为此郑传本律师专门写了报告给有关部门,要求紧急阻止公诉人对证人采取威胁、诱供等方式,迫使证人改变证言的情况。在开庭时,有的证人不敢出庭,有的出庭后在时间问题上含糊其词,也有证人仍坚持说当天上午看到他们在厂里。而辩护人怀疑控方证人王香英(陈玲仙给顾敏黎请的保姆)作伪证而要求其出庭时,却被控方拒绝,法院也以找不到证人为由回复律师。”
关于本案的凶器,一直是个“谜”,叶杭生律师告诉记者,卷宗显示,被害人顾敏黎前后共有4种不同的说法:在做司法鉴定时自诉被斧头砍伤,在第一次报案時说是被一件东西砸了(什么东西讲不清),再做笔录时又说被菜刀砍的,在梅吉祥承认用柴刀行凶后,顾敏黎也改口称是被柴刀砍伤的。
而本案最为离奇的,是梅吉扬的涉案。
“无论在报案时还是在法庭上,顾敏黎都没有说过在案发现场看到梅吉扬,也没有指控过梅吉扬共同行凶,但从卷宗来看,很有可能是公安认为这么短的时间内,梅吉祥不可能一人作案,所以逼梅吉祥供认同案犯。”叶杭生律师说,“梅吉祥一方面顶不住压力,同时他还认为有人看到弟弟案发时也在上班,最后总会搞清楚,所以供出了弟弟。梅吉祥当时还留了心眼,在笔录和亲笔认罪书中都加了‘在承办人日以继夜、通宵达旦的帮助教育下,我终于……’这样的内容,但最后法院还是用他们的有罪供述作为判决依据。”
该案曾经虽有过数次申诉,但没有任何机关或承办人找申诉人谈过话,也没有找律师和证人了解情况。
当年对“两梅案”负有主要责任的原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因涉嫌受贿罪,已于2017年6月被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5月被提起公诉,公开信息显示,陈旭1995年4月后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此外,担任该案当年第一公诉人的季刚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此次申请再审,叶杭生仍决定为“两梅”作无罪辩护,无论凶手是不是梅吉祥和梅吉扬,人们希望看到的是充分的证据,完整的调查,客观严肃的审理,也许还有迟来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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