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7:39:48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曾庆鸿参加吉安市政协会议
——记市政协委员曾庆鸿律师
曾庆鸿,1985年出生于江西遂川的一个贫困山村,在长辈的影响下只有靠读书才能改变命运,读高中时爱上了收音机内的法制节目,逐渐燃起了学习法律的烈火。2006年警院毕业进入公安机关工作,思考中、前进中,不断明晰自己的择业方向,2009年转行从事律师职业;2013年加入民盟,他用锐眼去看,用真心去体会,围绕行业规范、百姓生活,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被盟中央、省政协等部门采纳;因成绩突出,2016年当选市政协委员;同时,他还是江西省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西省青联委员,吉安市“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不管是律师,还是委员,还是社会青年,他热心的传播法律知识,帮助更多的人用法律保护自己、远离犯罪,用点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他是一名专业过硬、敬业奉献的好律师
作为一名律师,对待工作非常专注。他常说,律师与其他行业的从业者一样,需要工匠精神,只有精细化、专业化,才能越走越远,越做越成功,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与时俱进。不断地接近更好的自己,用工作的点滴诠释公平正义。
曾庆鸿给自己定的方向是刑事辩护律师,一干就是十年,已办理二百余起案件,十多起案件获得不起诉或缓刑处理。他认为,所有法律问题演变的终极归属就是刑事犯罪,要做好刑事辩护,熟练刑事法律规范是基础,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必不可缺。比如,故意伤害案,伤情鉴定属于法医专业,具备法医专业能力的律师少之又少。为有效辩护,请专家辅助是个好方法。2015年11月,曾庆鸿律师代理一起峡江县廖林故意伤害案,公安局认定廖林持菜刀砍被害人刘小河的左手背伸肌腱及伴随血管断裂,经鉴定被害人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廖林先行刑事拘留。曾律师了解案情后,立即向知名法医周润田咨询,经研究,周法医认为被害人的左手功能丧失4%不符鉴定时机,不宜定轻伤二级,理由:判断手功能是否丧失了手功能及丧失程度的鉴定时间是在医疗终结后进行,而非损伤发生后立即鉴定,被害人左手受伤时间是2015年11月25日下午4时,司法鉴定时间是次日即26日,显然不符鉴定时机要求。曾律师结合周法医的专家意见,写了一份详细的律师意见交给公安局和检察院,一周后,公安局决定对廖林取保候审,释放回家。
办理毒品案件请化学教授模拟制毒工序,办理采伐珍贵树木案请林学专家鉴别树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请注册会计师分析审计报告,办理责任事故案请建设工程专家判断监理是否尽职,等等。把法律专业与专家辅助相结合,不断提高办案水平,提升对客户的服务,他的专业与敬业,让他收获了很多好评。同时他也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在他的家中、办公室里,各种工具书、理论书,他坚持每天看书一小时以上,制定每月一本书的计划,每季度外出培训一次,参加过人民大学刑辩班、庭立方出庭技能专项培训、刑辩力训练营、法医鉴定技能培训、行业高峰论坛等。知识的不断丰富,实践中的不断历练,让他的客户更有获得感、满足感,为社会带来更多的和谐细胞。
2016年,曾庆鸿参加业务培训
二、他是一位贴近群众、尽心尽责的好委员
由于职业,曾庆鸿在工作中处理各种矛盾纠纷,让他意识到,其实很多矛盾如果能够及时关注,可以在萌芽状态得到遏制。他将参政议政日常化、生活化,除了每年两会提交提案,平时对群众急切盼望的、立即需办理的问题以社情民意形式提出,及时为民解忧,这是他在履职中积累的经验。从加入民盟到当选政协委员,他坚守自己的初心,积极履职,建言献策,4次被盟省委评为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曾庆鸿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深入群众倾听、深入企业学习、深入部门了解,写社情民意、提案40余篇。有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关注家庭教育的,有建议提升司法服务的,等等。其中关于《制定<微信交易管理条例>的建议》《提升普法宣传工作实效的对策》《规范管理人民法院文书邮寄费的建议》,被民盟中央采纳;《关于制定<江西省野生保护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的建议》《如何解决超标电动车管理的四大矛盾》《制定<专家辅助人管理办法>的建议》被省政协采纳。今年,有关垃圾分类,校园“爱心午餐”的建议也被采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爱挑刺、爱管闲事,曾庆鸿这样自嘲。他说,好的社情民意不是想象,不是赞歌,而是从维护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出发,善于倾听、了解真相,发现问题、寻找方法,当好群众的发声人,当好政府的助手。也正是因为他的较真、他的爱管闲事,他的接地气,小区邻里有问题都要和他说道。2017年《关于整治中心城区线缆乱搭乱接行为的建议》就是这样形成的,市委书记批示,市住建局牵头制定整治计划,我市一些老旧小区在逐步整治;2018年5月,一场因车位引发的堵门、上访事件,点燃了一个新的社会矛盾点,提出《关于尽快解决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租售有关问题的建议》,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并督办,车位租售在逐步规范。这两篇社情民意先后被评为年度优秀社情民意。
2014年,曾庆鸿参加普法公益活动
三、他是一个爱钻研、有担当的好青年
小时候,生活在农村,家庭并不宽裕,这样的生活经历让学习专研、踏实肯干在他心里慢慢生根发芽。老师的教导、同学的友谊、邻居的关照,让他心生阳光。他说:“我力量虽小,但愿尽我所能关心身边有需要的人,帮助有困难的人。”
善良的举动,源于一份感恩。2015年的初夏,重回母校——遂川龙团小学,原来的土房子拆了,建成一栋两层新楼,蓝白相间,让学校的面貌焕然一新,学生也有了新课桌,可当他走进老师的办公室,震惊了,老师们还是用着二十年前那张桌子,不同的是桌子愈发的破旧了。为了感恩老师的默默付出,回去之后第一件事便是为小学捐赠几套办公桌椅,尽微薄之力为老师改善办公环境。
职业的开始,源于一份责任。将法治的福利传播给每一个有需要的人,便是这份责任。从业十年,曾庆鸿每年要办理数起法律援助案件,十年办理过九起命案,在他的努力下,无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中有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他记忆犹为深刻,因为当事人当时83岁高龄,因民间纠纷持铁锤将邻居两夫妻砸死,手段极为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按照司法惯例,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曾庆鸿不因未收费而随便应付,不因是杀人犯而带有偏见,依然以认真的工作态度,从专业客观的角度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建议法庭不判死刑立即执行,最终法院采纳了。他始终相信,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柔软的地方,有时是因为不懂法,有时候是过失犯错,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只有少数。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律师除了要维护当事人应有的权益,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还应充当着一个重要的教育与普法者的角色。十多年来,累计服务、帮教200余人,解开他们心中的迷雾,保持他们对社会美好的信任,重拾生活的信心。同时,他热心参加公益普法活动,走进监狱,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公益讲座,进村入户结对当法律顾问。
让文字传播力量。曾庆鸿坚持将自己的经验、经历用文字记录下来,或出版成书,或发表在博客上。十年来,发表博文一千三百余篇,编著法律专业工具类书籍《刑事证据审查一本通》,持博客无偿对外开放,捐书、赠书,至今其新浪博客访问量已达63余万次。不论是对外行普法,还是同行学习,这都是一种有效传播法律知识的途径。他只希望有更多的人,平时多学法 遇事有办法。
路漫漫其修远兮。曾庆鸿坚信,唯有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不变,才能让更多的人共享法治社会的福利;唯有赤子之心不会,才能让自己的建言献策让更多的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