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0:37:15来源:法律常识
6月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马勇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此前已被判刑12年的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决定对马勇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减刑后,马勇的刑期至2027年4月15日止。
曾干预命案致重罪轻判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马勇,1957年1月出生,重庆市人,曾任湖南益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等职务。
马勇曾因被通报干预命案致重罪轻判引发公众关注。据中国长安网2016年2月1日消息,中央政法委通报第二批7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型案件,马勇名列其中。
通报称,2012年11月,犯罪嫌疑人胡氏兄弟2人因故与受害人袁某发生争执,对袁某进行殴打,其中1人持水果刀将袁某捅死。2013年8月,益阳市赫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后经查明,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时任益阳市委书记马勇收受被告人亲属贿赂,借口“保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益阳市多名政法干警和案件辩护律师违法帮助被告人减轻罪责,导致该案重罪轻判。
2016年8月19日上午,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马勇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马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数罪并罚获刑1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马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68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受贿罪;马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将人民币578.85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予以返还,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构成滥用职权罪。
其中,2012年至2013年期间,马勇应胡双福(另案处理)的请求,向益阳市政法机关相关领导就胡勋焘、胡勋恒一案打招呼,后在其办公室收受胡双福委托吕清江转送的人民币1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3.3万元的100克“百福图”金条一根。
服刑期间表现优良 获减刑5个月
宣判后,马勇进入监狱服刑。长沙中院(2019)湘01刑更871号裁定书显示,执行机关湖南省长沙监狱于2019年5月5日以该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法院审理。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检察意见,同意对罪犯马勇减刑。长沙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依法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罪犯马勇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财产刑已履行完毕。截止2018年12月表扬5次,并余541分。
另查明,该犯2016年10月因收押期间表现优良奖150分,2017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150分。
法院认为,罪犯马勇在服刑中,能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法院裁定对罪犯马勇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减刑后,马勇的刑期至2027年4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