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5:39:2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滕州法院与滕州检察院、司法局联动对接,运用“检察院支持起诉+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调解员诉前调解+法院司法确认”模式,帮助11名农民工催讨劳务费17万余元,将农民工的烦“薪”事及时化解在诉前,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9年10月,受同乡王某平邀约,许某某等11名农民工跟随王某平到安徽省灵璧县黄湾镇,为王某平承包的厕所改造工程提供劳务。
两个月后工程结束,王某平表示自己目前没有钱,等发包方结算工程款后再支付工资。
出于对老乡的信任,老实本分的11名农民工没有让王某平出具欠条或其他任何书面材料,按照安排,回家等候。可这样一等,就等了近两年。
在此期间,许某某等人多次和王某平联系,要求结清工资,但王某平总让他们等着,等到后来,连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了。
迫于无奈,许某某等人便找到了滕州法院级索法庭咨询解决办法。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涉案农民工文化水平都不高,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不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级索法庭工作人员针对该批案件的具体情况,将复杂的法律程序简化为清晰的工作流程,在进行充分的法律释明后,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许某某等人欠缺相应的诉讼能力,滕州检察院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了调查核实,依法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确认了王某平欠付11名农民工170120元劳务费的事实,并为11名农民工作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同时,山东典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无偿代理11名农民工帮助他们讨薪。
为了让农民工尽快拿到辛苦钱,滕州法院级索法庭第一时间启动诉源治理程序,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处理该劳务纠纷,最终在法检司三方共同努力和反复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平分期支付许某某等11名农民工劳务费170120元。
级索法庭及时对该批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拿到盖有“滕州市人民法院”红色印章法律文书的那一刻,11名农民工的脸上终于露出了轻松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