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18:43:43来源:法律常识
广州市中级法院与广州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实施细则(试行) 罗伟雄 摄
中新网广州10月31日电 (蔡敏婕 甘尚钊)广州10月31日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春和称,试点将大幅度提高律师刑事辩护率,让被告人在刑事案件各个阶段得到律师辩护和帮助,从而防范冤假错案,促进刑事司法公平公正。
当天,广州市中院与广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提出将依托广州市政法大数据平台等,加快案件流转速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现。
长期以来,律师为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合法权益,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刑事辩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受律师资源、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执业能力等因素影响,刑事诉讼案件律师辩护率较低。
此次制定出台的《办法》和《实施细则》所指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主要是刑事案件审判阶段的律师辩护全覆盖,其中,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应当通知辩护情形,包括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张春和称,将依法保障刑事辩护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及时向辩护律师告知法院作出的重大程序性决定;尊重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申请出庭作证、辩护等权利,认真审查辩护律师提出的调查取证、出庭作证申请和辩护意见,及时依法作出决定,对不同意或不予采纳的,及时说明理由。同时,对未履行告知权利、通知辩护职责,或者违反规定阻碍辩护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