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3:08:2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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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跟大家分享了民事案件如何申请法律援助,而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又和民事案件大有不同。
往期精选
今天跟大家分享刑事案件中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应当提供法援的条件
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一)盲、聋、哑人和智力残疾人;
(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未成年人;
(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五)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就算没有主动申请法援,法律援助机构也会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刑事案件可以提供法援的条件
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一)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
(五)被告人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六)恐怖犯罪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不可以拒绝法援机构提供的法律援助
如前所述,由于符合条件的,会被指派法援律师,但是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于自己的考量,不想被指派律师(例如顶罪)或者想自己委托律师。
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应当通知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查明拒绝的原因,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准许,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的情况书面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同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简言之,可以自己委托其他律师为自己提供辩护,但是不可以没有律师辩护,如果没有,法援机构就会指派。
可否主动申请法援
除了必须指派法援律师的情形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面临没有律师为其辩护的情形。《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同时,《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服刑人员符合前述应当或可以指派法援律师情形的以及申诉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者重新审判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
什么是刑事辩护全覆盖
2017年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和2022年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全覆盖试点办法”扩大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援助的范围,要求对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具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人或其共同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情形之一的,由人民检察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简言之,符合条件的,无须经济困难审查,无须申请,都会为其指派辩护律师。
结语
我国对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重视,体现了我国对被告人权益保障的重视,切实践行并努力实现“司法公正”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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