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2:15:06来源:法律常识
佛山日报讯见习记者黄晓晴报道:近日,深圳某律师因出庭不穿律师袍被人投诉,后被当地律师协会予以“训诫”处分的消息热传。近日,市律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律师基本能遵循律师出庭着装的要求,暂未收到类似投诉。
早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规定“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5月1日,佛山市律师协会发布通知,要求全市律师尊重法律、尊重法庭,从5月1日起出庭须按规定着律师袍。记者了解发现,通知发出后,绝大部分律师的着装都遵循了通知要求,穿着不再五花八门,而是整齐庄重。
多名律师表示,虽执业多年,但穿着律师袍出庭,还是让他们既紧张又激动。“律师袍是专业身份的象征,穿律师袍出庭是对庄严法庭的尊重,是对法官的尊重,律师应该穿。今天我穿律师袍感觉很骄傲,很酷,以后开庭继续这样穿。”5月25日,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晔穿着律师袍开庭后就在她的朋友圈发表了自己的感想。
佛山市律师协会表示,通知发布以来,该协会增订了律师袍,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是统一订购并严格要求所内律师。目前,该协会暂未收到律师着装方面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