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7:58:07来源:法律常识
桐子激动地说,“您当时为什么不肯替我们辩护呢?就算这时找出真凶,哥哥也不会活过来啊。
为了救哥哥,我拿出仅有的一点钱,一心指望先生您救他。结果呢?先生第二天去打高尔夫了!
您还说‘律师费你肯定付不起’。然后就拒绝了我。
这是日本推理作家松本清张的代表作《雾之旗》里桐子的话。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与柳田桐子相依为命的哥哥被指控为一起凶杀案的嫌疑人,被逮捕后,因为证据确凿,惶恐的哥哥虽被冤枉却百口莫辩,面临着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境地。
坚信哥哥无罪的柳田桐子带上仅存的一点钱,从九州辗转到东京去找大名鼎鼎的律师大冢钦三,希望他能为哥哥辩护。然而,大冢律师却急于和情人去打高尔夫球而草草结束了和桐子的会面,更因为桐子付不起高昂的律师费而冷漠地拒绝了桐子的请求。
书籍《雾之旗》封面
桐子把还哥哥清白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大冢律师身上,却因为没钱而没有请动律师,内心痛苦挣扎。
最终,哥哥在一审中被判处了死刑,等待二审期间,不明原因死在了监狱里。故事并没有结束,痛失哥哥的桐子展开了对大冢律师的报复,让他尝到了至爱的情人被冤枉却无法搭救的折磨。但是,桐子也付出了放弃和阿部启一纯真爱情的代价。
电影《雾之旗》里的柳田桐子与阿部启一
这部小说里,没有赢家。曾经风光不可一世的律师界翘楚大冢钦三,因为引诱证人作伪证,自己前程尽毁,而被当作凶杀案嫌疑人的情人也被关在看守所。桐子为了让大冢律师体会到无力拯救爱人的痛苦,不惜用自己纯洁的身体诱惑大冢犯错,从此不能再正常地与热情正直的阿部谈恋爱。
看完之后,不禁在想,法律的作用究竟是给富人保驾护航还是给穷人伸张正义?先进的法律如果难敌人性的冷漠,那么,有可能无罪却又请不起律师的嫌疑人,该何去何从?
作者松本清张是日本一代文学宗师,被誉为“日本推理小说史上无法逾越的高峰”。他是继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之后的第三位世界级侦探小说大师。
这部小说被称作是社会学派的先驱代表作,松本清张同时关注犯罪与人性,书中由一起欠债引起的凶杀案开始,到另一起手法相似的凶杀案结束。案件的真相读者早已清楚,不需要费心推理,只是,引人深思又寒心的是日本人当时相似的软弱、自私和冷漠。
电影《雾之旗》柳田桐子报复大冢律师
《雾之旗》这部小说发表于1961年,1977年三浦友和、山口百惠主演了改编的电影。那么,小说是在怎样的时代背景下创作出来的呢?
50、60年代的日本正值战后萧条时期到经济“甜蜜增长期”再到泡沫经济呈现崩溃的阶段。日本经济学家有泽广已在其著作《日本产业百年史》中,用这样一段话来形容日本战后的经济状况:
一面是已经毫无价值大量的战争用生产设备残骸,歪歪斜斜;另一面是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民众,东逃西窜......简直是人造沙漠。
随后,日本将“强国论”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思想,启用倾斜的生产方式推动经济复苏。然而,经济的“甜蜜增长期”却让日本陷入了另一种尴尬的境地。
一边是国民经济高速增长,政府财政收入源源不断;另一边则是产能过剩、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收入差距悬殊、失业率居高不下的并存。
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就像小说的主人公柳田桐子高中毕业,只能在一家小公司做打字员。面对已经是东京知名律师的大冢钦三,虽然她努力想劝他为哥哥的案子动容,希望他为了正义而接下这个人命关天的案子。但是,无法支付高昂的律师费和差旅费,这就是现实的无奈,也被大冢和他的助理无情地关上了一道救命的门。
电影《雾之旗》中的大冢钦三和柳田桐子
柳田桐子的绝望和发抖,透过纸张,也能深切地感受到,那是对社会制度的失望和不满,更是对高估了律师的信仰而进行的嘲讽。
一个人平白无故被当成罪犯,说不定还会被判死刑,就因为没有钱先生就不肯伸手搭救,是吗?
哥哥的命可能保不住了,要是我有80万或许能保住,但我们没有,这是我们的不幸。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穷人本就不该对打官司抱什么奢望,对我的非分之想,我感到很抱歉。
虽然,后来大冢钦三出于仅存的良心的考量,在桐子的哥哥死后,调取过案件的卷宗,也发现了案件的真凶另有其人,应该是个左撇子作案杀人。但是,人性的考验再一次降临,他不敢对抗现有的司法制度,不敢为死者翻案,更不愿多管闲事给自己招致祸端。
可是,律师的职责是什么?是为正义发声、奋斗,还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是正义的卫道士,还是邪恶的帮凶?
电影《雾之旗》中,桐子后来去当了陪酒女郎
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一支水流,而错误的司法判决则是污染了整个水源。”
这就要求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正义,而这种正义,首先是程序的正义,个案的正义。诚如大律师田文昌所言,“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律师是法律赋予的一种职责,通过特有的为当事人辩护和代理的一种方式,达到维护法律正义的目的。”
可见,律师的职责就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站在法律的角度,使其受到法律平等的对待。而并非处在一个名利场,为“名利双收”代言,全社会更不能用财富的尺子去衡量一个以打官司安身立命的人。品格和素养,比专业更有感染力,重义轻利,无欲则刚。
正义的彰显,何尝不是作者心中的旗帜?
《雾之旗》中,桐子和哥哥因为付不起律师费,请不起大律师,不知道哪里派来的公派律师水平又不高,没有发现案件的漏洞,最终没能为桐子的哥哥平复冤屈。
可见,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显得多么重要。这是性命攸关的事情,不能错放一个坏人,但是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电影《雾之旗》如果哥哥无罪释放,桐子和阿部在一起,应该会笑得如此灿烂美好吧
触犯刑法的案件,轻则接受罚金刑,重则要被判处徒刑甚至死刑。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侦查阶段开始,有辩护及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律师法》中也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掏不起律师费用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我国是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具体来说,有“个人向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下设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代理)”两种方式,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和监督。
2017年,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未成年人小佳故意杀婴提供法律援助案”轰动一时。小佳(化名)当时16岁,读高中期间,认识了一名男孩并与之交往。不久后,小佳发现自己怀孕,本想堕胎,但直到小佳怀孕九个多月也未成行。怀孕期间,小佳照常在学校读书、回家。由于穿着宽松肥大的衣服,学校和家人一直都未发现异样。
怀孕九个多月时,一天小佳正在上课,突然感到腹部疼痛难忍,懵懂无知中在学校厕所内生下了孩子。小佳对眼前的一切感到惊恐和害怕,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的秘密,于是捂住孩子的口鼻不让其哭出声。随后,小佳被学校老师发现。在120医生赶到后,小佳主动对医生说出了自己捂死孩子的经过。
案发后,小佳被取保候审。2016年7月,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接受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未成年人小佳涉嫌故意杀人案一审阶段提供法律援助。
针对这起较为特殊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将工作重点放在提出合理化的量刑建议上,指出受援人犯罪时尚未成年,有自首行为等法定情节,建议法庭充分考虑这类犯罪的特殊性,建议法庭判处缓刑,最终被法庭采纳。
不仅如此,法律援助从“大墙外”也扩展到了“大墙内”,“值班律师制度”丰富和补充了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机构在法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并明确公检法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这种帮助。
“这项制度一旦落实到位,凡进入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都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值班律师的法律服务,这将是我国人权司法保障事业的巨大进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说。
值班律师作为“急诊科医生”,援助律师相当于“日常科医生”,都需要有较高的业务能力。社会律师和法律援助机构律师都应当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安排提供值班律师服务,多数的法学专家们也认为,这是律师应当承担的社会义务。
著名律师田文昌也曾表示,“从我个人的角度,我希望律师界对于法律援助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为当事人的自由和正义奋力拼搏,为值得尊重的生命而辩护,这条路虽然布满荆棘和坎坷,但也充满光荣和梦想。迷雾散尽,自由和正义的旗帜迎风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