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9:30:10来源:法律常识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维护司法公正,9月10日上午,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公开听证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罗玉民主持会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被害人等参加会议。
听证会前,罗玉民组织办案人员对未成年刘某某案的处理意见、帮教条件等进行专门研讨。经评议,认为虽然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鉴于刘某某系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可以附条件不起诉。因此,承办检察官对刘某某开展社会调查,围绕其是否具备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察条件,对第三方考察机构等进行多次实地走访,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拟定监督考察方案。初步认为,刘某某符合附条件不起诉要求。
上午9时,随着书记员宣读不公开听证的相关保密纪律,宣布拟对刘某某作不起诉的不公开听证会正式开始。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社会调查情况、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后续对刘某某实行考察与帮教的计划。随后,各听证人员依次发表了自己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围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条件、被害人得到赔偿与谅解的真实性等展开交流探讨。与会人员在深入了解案情、全面解读政策后,对不公开听证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结合前期调查和听证会意见,承办检察官认为涉罪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存在家庭监护不力的情况。为落实听证建议,护航涉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承办检察官向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提出了针对性履行监护职责的督促方案,并发出首例“督促监护令”。这是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意见》指示,干预、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职的探索尝试。办案人员将在听证会后,进一步跟进监督,保障督促监护实效。
对未成年人案件采取不公开听证,是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惩罚和教育的有效尝试,推动了附条件不起诉程序规范化、决策科学化,实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捍卫司法公正的有机统一。
通讯员(赵晨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