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4:04:06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 召开联席会议、 严格依法办案等方式,以“一二三”工作法,扎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推动检律良性协作,探索构建彼此尊重、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不断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设立“一个中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市南区检察院建成标识统一、功能齐备的12309 检察服务中心,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为律师提供“网、电、案、信”四位一体的检察服务,倡导实行“即办制”和“最多跑一次”。在服务大厅设置律师来访“绿色通道”和接待律师专门窗口,第一时间受理律师的控告申诉,全力保障律师的控告申诉权;设置专门律师阅卷室,畅通律师接待渠道。
2021 年以来,共接待律师查询1892条,安排律师阅卷 513 次,免费刻录光盘580 张,接收律师提交材料483 次,切实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立足“两个制度”,提升检律协作质效
市南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三方会签《关于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的办法》与《关于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细则》。
《关于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的办法》共 8 条,主要围绕如何研究、探讨、解决三方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的问题,如何推动三方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如何更好地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规定了联席会议的承办部门、牵头领导及召开程序等内容。通过建章立制,检律达成协作共识,妥善办理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监督案件,形成联动工作格局。
实现“三个结合”,创新检律会商模式
“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该院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机制,邀请各业务部门检察官代表及本区律师代表参加联席会议,变“单方解读”为“深度沟通”,充分听取一线办案检察官及律师的意见建议。2021年以来,与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共召开联席会议5 次,邀请律师代表26 人次,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切实解决律师异地阅卷、会见、参与信访和检律同堂培训四类热点问题。通过邀请区司法局、区律协和律师代表走进检察院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等活动,该院主动征求律师对检察工作和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建议,共同解决司法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接受监督”与“自我监督” 相结合。针对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的突出问题,该院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印发了《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整改方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查摆的以及与区司法局、区律协沟通中发现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到位的 20 多个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自觉接受监督,邀请市律协刑事法律负责人等2名人民监督员到院,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角度,对该院 2018 年以来决定不批捕、决定不起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和判决无罪等600余件案件开展了随机抽查、案件评查,凝聚起法律共识;建立告知律师背书制度,设置《告知律师登记表》,对办案中告知律师执业权利情况要记录附卷备查,目前该院在办刑事案件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告知律师,充分做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
“外部听取意见”与“ 内部线索移送”相结合。该院将听取意见作为规定动作纳入考核,制定了《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听取律师意见工作规定(试行)》,详细规定了检察官听取律师意见的原则、范围、程序、方法以及内部的分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通过加强与该院案管部门、刑检部门的协作配合与线索移送,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力”,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渠道。
注重检律会商成果转化,破解律师执业难题
针对“阅卷难”问题,市南区检察院在电子卷宗阅卷的基础上,进一步坚持便捷、高效、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安排专人对律师申请互联网阅卷提供咨询及指导,查看及审核案件信息绑定申请、互联网阅卷申请,有效实现“网上阅卷”,由“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针对一些因为疫情防控而不便出行的律师,案管中心工作人员详细告知网上操作的相关流程,积极引导其互联网阅卷,实现“零接触”阅卷,为律师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针对“听取意见难”问题,该院在畅通渠道的基础上,注重充分发挥律师在认罪认罚、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远程视频接访等工作中的作用,对疑难复杂、矛盾冲突较大的信访案件,积极邀请值班律师接待信访群众、评析信访案件,通过开展释法说理,促进化解矛盾。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协商见证认罪认罚,辩护人及值班律师认罪认罚参与率达100% 。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邀请律师深度参与公开听证,2021 年以来组织公开听证54场,邀请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112人次,其中律师72人次,占比64.28% ,通过共同释法理、讲道理,努力做到法度、力度、温度的有机统一,有效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作者:杨磊 纪辰
来源:山东法制报3版(2022年7月6日)
策划:白树文
美编:唐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