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9:59:10来源:法律常识
广东佛山的徐女士
最近为了买房很烦恼
皆因销售的一番操作
差点导致他们家变
究竟怎么回事?
事情要从5月4日讲起,张先生和妻子徐女士被广告吸引,来到三水乐平一个楼盘,看上了4座一间面积约127平方米的套房,总价约118万元。当时销售中心内一位自称是楼盘销售主管的吴小姐接待了他们。
买了房孩子就能在乐平上学?徐女士听了销售员吴女士的话,当天就签了认购书,并陆续给了约21万元首期款。
5月20日左右,吴小姐又要求徐女士交7000元资料费,为了给孩子争取学位,徐女士马上付款,但给钱后发现有大问题。
徐女士再三追问,吴小姐向徐女士解释,7000块是办理假离婚证和假流水的。因为认购书上写的是徐女士一个人的名字,如果不办离婚证,就做不到首付两成。吴小姐还给他们私刻一个写着“佛山市融置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的印章,用于收入证明盖章。
办假离婚证,最后假戏成真,也曾有过这样的案例,所以张先生觉得假离婚证会影响自己一家的生活。
关于学位的问题,张先生也到乐平镇中心小学问过,目前学位报名名额已满,暂时没有报读机会了。于是张先生夫妇就提出要退房,但是遭到销售拒绝。
随后,记者来到该楼盘销售中心了解情况,但负责人始终不肯出面,只有一名自称保安队长的工作人员告知记者,这里没有姓吴的女销售。
(楼盘的保安队长接受采访)
保安说,他根本没有听过吴女士的名字,他认为徐女士当时买房找的销售不是内场的销售。随后,记者也拨打了楼盘开发商“佛山市恒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电话,对方拒绝回应。
记者找了两次,楼盘还是没人出面,希望楼盘可以拿出一个解决问题积极担当的态度。目前,张先生目前,夫妇仍在与楼盘协商。
有律师认为,事件中销售吴小姐已经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另外,由于吴小姐是以楼盘销售人员的身份,与消费者在楼盘销售中心进行交易的,最终相关承诺未能履行,开发商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夏正阳 律师:
在这种场所购房者有理由相信,这些销售人员作出的承诺是基于开发商的授权作出的。开发商对于现场的销售人员,以及整个销售场所,有注意和把控的义务。
如果还涉及虚假宣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还可能面临行业的行政处罚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来源:小强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