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20:47:05来源:法律常识
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最直接、最根本的途径就是抓好办案。连江县检察院找准打击重点,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今年以来,起诉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75人。积极融入反腐败大局,受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严惩利用民间会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人,涉案16360万元。批准逮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5件19人,起诉26件67人,通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
同时,连江县检察院还进行常态化扫黑除恶,推动社会综合治理。今年以来,办理涉黑案件2件42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具体意见,细化审查起诉工作,依法认定涉黑罪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同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相关涉黑恶问题保护伞线索,纪委监委已作出相应处置。
此外,连江县检察院精准推进“断卡”行动,保障群众利益。行动以来共批准逮捕114人,起诉141人。通过召开检察官会议、公检法联席会议,统一量刑和证据标准;并通过调查核实、数据提取等方式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细化继续侦查提纲并引导公安机关强化证据收集,确保证据充分、指控精准。
为进一步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连江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做实、做细、做深各项社会服务工作,体现检察担当。
持续优化食品安全案件不起诉工作
连江县检察院持续优化食品安全案件不起诉工作。带案下乡前往因销售河豚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多发的乡镇,聚焦12起类案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探索“食品安全宣传志愿服务机制”,由未造成危害后果且认罪悔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志愿活动,根据考察情况,对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在集中宣布不起诉结果的同时,进行教育谈话和训诫,深入分析被不起诉人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拓展案外工作成效。
以公开听证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同时,以公开听证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就“非法占用林地”行政裁定未执行到位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听证员意见及有关“两违”治理建议。经听证,形成两周内由被执行人自行拆除建筑物的统一意见,被执行人积极表示将主动担责、履行义务,实现将“强制拆除”转化为“自行拆除”。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教育改造
此外,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教育改造。就3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侦查人员、司法社工、值班律师、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等参加听证会。涉案未成年人作出深刻检讨,监护人就加强未成年子女监护作表态发言。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分别开展思想教育,劝诫珍惜机会,改过自新。经听证,与会人员认为一致同意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持续跟踪问效落实好后续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连江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延伸法律监督触点,构建起具有连江特色的社矫共治体系。
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连江县检察院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成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活动小组,今年以来定期深入22个乡镇司法所,实地查看台账和档案400余份,确保及时发现并纠正社区矫正中的监管漏洞。针对未及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存在脱漏管隐患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另建议和督促撤销社区矫正收监执行。
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机制
连江县检察院还联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机制,与福建省启航社会服务中心签订社区矫正心理矫治购买服务合同,聘请专职心理咨询师社工1名,为179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心理矫治档案,对心理评估发现问题的矫正对象进行个案矫正,并将在后续为新入矫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全面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水平,降低重新犯罪率。
优化特殊群体社矫工作
此外,连江县检察院还优化特殊群体社矫工作,联合县司法局、县法院召开座谈会,并共同签署出台《关于规范在矫渔民外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工作意见》,规范在矫渔民外出从事海上作业相关活动,明确适用时间、情形、程序和证明材料,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监管方式,进一步优化连江沿海60余名以海上作业维生社矫对象的社区矫正工作,避免因矫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