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22:30:06来源:法律常识
“李某某,我们是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我是案件的承办检察官许鸣霄。现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来提审,你能不能听清楚我的声音?屏幕上能否看清我的画面?”10月31日上午,杞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审室,党组书记、检察长许鸣霄正在运用远程提审系统,讯问一名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
“按照法律规定,你享有聘请律师、辩护、申请回避等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如实回答等义务......”随着许鸣霄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这场远程提审正式开始了。
提审中,许鸣霄对案件事实逐一进行了讯问核实,检察官助理进行同步电子记录,视频画面与声音清晰流畅,实时同步传输。
“你是因为什么事被刑事拘留的?请你把当时的情况详细地说一遍。”“你驾驶的什么车辆,有无车牌号,有驾驶证没有?”“当时你的车速是多少”“你是干什么工作的,家庭条件如何,案发后协商调解了吗?是否取得了遇害者家属谅解?”......一个个问题条理清晰、层层递进,这起案件的案情逐渐明朗。
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撞到行人,导致被撞人脑出血,最终经医院治疗无效死亡。
“你以上所讲的是否属实?”
“属实。”
“你是否有阅读能力?”
“有。”
“现在核对笔录,我们刚才的对话过程都有录音录像,如果记录有误请指出来,我们即给予更正,如无误,请你在笔录上逐页签名。”
话音刚落,检察官助理整理的讯问笔录就通过远程提审系统在看守所打印出来,交给犯罪嫌疑人核看签名。
自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后,为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许鸣霄经常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去到一线办理案件并主导办理案件每个环节,这次提审是许鸣霄第一次运用远程提审系统办理的案件。远程提审系统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还使检察官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案件审查、证据分析本身,助力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供稿:杞县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