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刑事律师,晋中市公安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时间:2022-10-25 23:36:12来源:法律常识

晋中市公安局

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11个配套制度有关规定,晋中市公安局和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公开招聘150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晋中市公安机关共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8名,其中市公安局及直属单位计划招聘410名,各县级公安机关招聘109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详见《晋中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限定为18至35周岁(1986年5月30日至2004年5月30日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表,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学历可以为高中或中专,但应当在劳动合同期内(一般为3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5.晋中市户籍或生源地、兵源地;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政治信息、警务信息,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2.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或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晋中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晋中市公安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5月30日通过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xjz.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2年6月6日9:00——6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参照《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对公安英模、烈士或因公牺牲(殉职)的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报考辅警的,免试进入政治考察环节,并相应增加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6日9:00——6月13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晋中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6月12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6月12日17:00至6月13日17: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6月6日9:00——6月14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笔试费用5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中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备面试及资格复审时使用。

4.岗位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公告网站公布,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联系电话错误或不通畅等原因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晋中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

报考岗位被调整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4日9:00—14::00登陆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的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14日14:00—17:00.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14日12:00前按报名规定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于6月15日12:00前到晋中市公安局政治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6.打印准考证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将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可于指定时间登陆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或社保卡,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严格按照当前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凡违反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受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可能因需要作出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参加笔试的人员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一经发现有作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辅警招聘考试。

(四)体能测评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的5倍比例确定(岗位人数不足5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若该岗位最后1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天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薄(或印有本人户ロ信息的户口薄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士兵还须出具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 面试

从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形式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日公布。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政治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成绩,用时最少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和政治考察

1.体检

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在原公告网站发布,体检费用自理。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因不可抗拒因素,确定不能参加体检的,必须在体检公告结束日前一日,主动向市公安局提交自愿放弃体检报告,市公安局根据综合成绩和放弃人员数量递补体检人员,未按时提交书面自愿放弃报告的,视为严重扰乱辅警招聘秩序。

体检在本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两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用人单位成立政治考察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政治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对政治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政治考察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意见。不按规定参加政治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政治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领导组按照辅警招聘有关规定,从综合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提出拟聘用人员,经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和晋中市公安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合同(合同期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将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同级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并逐级报省公安厅备案。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政治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公告咨询电话:0354—3360352

0354—3071368

技术咨询电话:0354—3075546

监督举报邮箱:jzgajjw@163.com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人员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

晋中市公安局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晋中市公安机关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

End

晋中市公安局

审 核:成慧鹏

校 对:李 鹏

编 辑:尚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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