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2:24:12来源:法律常识
扫黑除恶
8月6日至8月8日,东乡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谭某海等10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赌博一案。东乡县检察院检察长马凌云出庭支持公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人员和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100多人参加了旁听。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每天参加庭审的被告人、工作人员及全体旁听人员都进行了安检及体温检测。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谭某海在临夏市及周边地区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组织、纠集被告人谭某力、高某礼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协议,扣除“砍头息”,肆意认定违约,虚增借贷金额,被害人无力偿还时,以暴力相威胁并“介绍”关联人员转单平账,以贷还贷,不断垒高债务,大肆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了以谭某海为首,谭某力、高某礼为重要成员,马某忠、周某克、周某龙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东乡县法院于2020年6月10日审查立案后,向分别羁押于3个县(市)的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告知各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4名被告人家属自行委托了辩护人,对剩余6名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由东乡县法院联系协调东乡县和临夏州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
该案是东乡县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理的第3起案件。该案社会影响较大,涉案人员较多,关押地点分散(涉及临洮县、临夏县、东乡县),押解任务繁重,用警量较大。该案也被省法院列为全省重点督办案件。州中院也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州中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曾多次督导该案的审理工作。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军于7月20日亲临东乡县法院,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该案审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州中院刑二庭庭长马彦虎、刑二庭副庭长马旭东到县法院全程指导整个庭审活动。县法院制定了《东乡县法院关于被告人谭某海等10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入侵住宅、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赌博一案的庭审预案》,确定了相关保障事项,并就该案相关工作向县委政法委作了汇报。8月4日,县法院针对案件的管辖问题、回避问题、非法证据排除问题以及与审判相关的问题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
整个庭审历时3天,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和争议的焦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定罪量刑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层次分明、秩序井然。
该案的审理,得到了州中院、临夏县公安局,东乡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共调用州、县两级法院法警25人,公安干警8人,东乡县法院全院干警全员参与,组成庭审组、庭审值庭组、安检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机动组,全体人员坚守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做到时间、人员、任务、责任“四个到位”,从而确保庭审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该案的审理,也得到了县医院、电力通讯和交警部门的大力支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依法公开宣判。
来源:甘肃东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