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9:49:37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6日,吕先生(化名)发微博称,自2016年6月起,前富士康员工刘彬以公司名义借款给他,其后在吕先生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用吕先生抵押的银联卡、支付宝、信用卡和贷款平台盗刷13余万元。吕先生自行承担了债务,并于今年3月初在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德源派出所报案,经警方协调两人签订还款协议,规定刘彬分三次还完欠款。
接下来的时间里,吕先生没有收到刘彬的还款,却在今年5月再次收到信用卡被盗刷一万五千元的信息,警方判定该案为信用卡诈骗。吕先生联系到另外几位受害人,初步统计涉案金额60余万元。
记者向多位富士康在职员工证实,刘彬此前系富士康旗下业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品质管理二处供应商管理部员工,已从富士康离职,并于今年5月左右离开成都。目前该案在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二仙桥派出所再次立案。
以公司名义借钱
诱导申办信用卡和小额贷款
吕先生是成都某大学在读研究生,于2016年5月通过交友软件认识刘彬,期间两人见过两次面,大多情况是在微信上聊天。
2016年6月,吕先生急需用钱,遂以朋友身份向刘彬提出借2000元。刘彬表示,钱可以借,但要以公司的名义借款,需抵押其银联卡作为“保障信息”。吕先生当时给了刘彬三张没有使用的银联卡和一个没有使用的支付宝账号。几天后,吕先生归还借款,想要回抵押物,但刘彬以卡在公司为由拒绝,并称公司在帮吕先生养支付宝上的芝麻信用,芝麻信用越高,花呗额度会越大。
随后吕先生前后两次向刘彬共借款5000元,刘彬都同意了,但依然称以公司名义借钱,需对方申请小额贷款作为“保障信息”。吕先生将借款归还后,想要拿回抵押物,但刘彬以各种理由拒绝,并反复强调不会出问题。
后来刘彬得知吕先生有创业打算,遂以方便做生意为由提出帮他申请信用卡。刘彬给吕先生开具了在公司上班的证明,拿到吕先生的身份证信息后申办了三张信用卡。
刘彬将收卡地址填为自己在郫都区德源镇的租房处,吕先生去银行面签时想把信用卡拿在自己手上,刘彬却告知,这是以公司名义办的卡,若要拿回信用卡必须支付总额度20%的费用,否则只能把卡押在公司,半年后可免费拿回。“这些情况刚开始他没给我说,三张信用卡总额度是45700元,也就是说我要给他9140元,但我没这么多钱。”
刘彬当场给了吕先生600元,说是公司给他的办卡奖励,并再三表示信用卡押在公司不仅不会有任何问题,还能顺便养卡,卡额度养得越大,用起来越方便。
盗刷信用卡、小额借贷平台借款
涉案金额超60万元
从2018年6月开始,吕先生开始频繁接到信用卡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催款电话,这时他才发现,不止信用卡,在他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刘彬以他的名义申请了富宝袋、马上金融、拍拍贷等各种小额贷款,并将三张银联卡与支付宝绑定,从吕先生的支付宝里借钱出来用。
吕先生过上了每天接催债电话,然后催刘彬还款的日子。“他总回答‘我知道了’、‘钱公司正在下发’,反正总要延期几天才把钱还进去,最后我的征信出了问题。”
2018年7月开始,吕先生多次查征信报告,发现已有8次不良记录。在吕先生不断催促下,2018年11月,刘彬归还了三张银联卡,但以信用卡的钱没还完为由拒绝归还三张信用卡。期间吕先生曾考虑过挂失信用卡,但对方表示,“未经公司允许,私自挂失信用卡后果自负。”
2019年3月初,吕先生通过身份证在联通公司查到了挂在他本人名下的两个联通号码,实际上吕先生自己只办过一个联通号,而另一个号码是刘彬拿着吕先生的身份信息私自办的,并将其绑定在吕先生的两张信用卡上,查询后发现,这两张他收不到任何消费信息的信用卡共欠款6万余元,加上银联卡上的贷款和诸多小额贷,共计欠款132000元。
随后,吕先生通过信用卡开卡信息,发现上面填写了一位姓周的联系人,他联系上周某(化名)后,发现周某是刘彬的高中同学,以同样的套路被骗30多万一直未还。通过周某,吕先生认识了郭女士(化名),郭女士系刘彬在富士康工作时的同事,因装修急需用钱,被刘彬以相同套路骗走7万余元。吕先生这才发现,刘彬在申办信用卡或是申请小额贷款时,将受害者互相设为了联系人。
郭女士表示,富士康不会以公司名义帮人办小额贷或信用卡。得知此事后,吕先生本打算让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注销卡片,但银行告诉他可以补办新卡。
郭女士告诉记者,她不是唯一被骗的同事。刘彬出事后辞去了富士康工作,很多同事联系不上刘彬本人,纷纷找到郭女士帮忙联系。仅公司找上她的就有十余位,所欠金额大多在几千元左右,都是盗刷信用卡或小额贷款未还的。吕先生后来陆续认识了几位受害者,据初步统计,共损失60余万元。
再次被盗刷一万五千元
派出所再次立案
2019年3月12日上午,吕先生到德源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以诈骗立案,其后认为是经济纠纷,提出双方签订还款协议的协调解决方案。吕先生虽不接受这种处理方式,但仍签订了协议。
记者在吕先生提供的还款协议中看到,刘彬欠吕先生的13余万元分三次归还,第一次是2019年4月25日还5万元,到期吕先生未收到还款,询问时对方回复延后还款,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吕先生找上门时,才发现刘彬已从富士康离职,其在德源镇租住的房子也不见人影。
吕先生与刘彬签订的还款协议
吕先生自行承担了13万的债务,本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但在今年5月6日,人在广西的吕先生发现补办的中信银行信用卡在4月底至5月初又陆续被盗刷一万五千元,共17笔,消费地在内江、威远、成都三地。
吕先生联系到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银行调单处理结果显示,以上17笔消费是在一个名为动卡空间的信用卡App上消费的。吕先生询问为何按照银行的方法补办了新的信用卡,也改了密码,却还会被继续盗刷。银行的解释是只要在手机上绑定过信用卡信息,补办的信用卡信息会自动在App上更新。
吕先生不接受银行给出的解释,他表示不会继续承担这一万五千元的消费。记者随后致电中信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询问如果信用卡信息泄露如何解决,对方表示,挂失即可。
11月27日上午,记者随吕先生和郭女士一同去德源派出所,派出所表示,刘彬后续行为系信用卡诈骗,可在案发时受害者所在地或嫌疑人作案地点立案。对于刘彬此前未按时归还的13余万元,可走民事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11月27日下午,记者根据郭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刘彬,未果。吕先生随后在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二仙桥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已受理并在追查中。
“此前刘彬在派出所时也承认将盗刷的钱拿出去放贷了,而我作为受害者完全不知情。就算他还不了钱,他也不能逍遥法外。”吕先生说。
红星新闻记者 彭祥萍 王垚 图据受访者
编辑 周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