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2:20:23来源:法律常识
11月4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刘某通过网上银行在某银行办理了贷款业务,在贷款发放后,刘某因自身原因没有按时还款,某银行以其逾期未还款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偿还本金8万余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松哲第一时间与被告进行了联系,被告刘某对于欠款情况并无异议,但因疫情影响在收入上出现了困难,未能正常还款。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进行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矛盾、兑现债权,但因刘某人在外地无法回来,张法官便通过“云上法庭”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调解,耐心为被告释明法律,劝导他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同时,还建议原告根据对方的还款能力,给予被告时间筹集资金。最终,在张法官的主持调解下,某银行明确表态可以放宽还款期限,刘某同意在该期限内还款,双方远程达成了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内乡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一次性解决纠纷,快速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刘振伟 吴阳 郭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