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0:15:3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服务经济发展,广东多地已根据国家要求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截至8月30日,全省1100余家企业、190多万名职工享受到阶段性政策支持,其中涉及缓缴金额4.13亿元,延期还贷2.06亿元。
鉴于当前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今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其中提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等。
“这项政策的时效性很强,我们着力做到贯彻快、落地快,以及服务好、效果好,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尽快享受到精准、科学的政策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5月25日国家政策发布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立即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一周内出台省级文件。到6月20日,全省所有城市都出台了实施办法。
而在政策具体实施中,各地强调精准送达政策,实行“政策找人”,而不是原来的“人找政策”。在广州,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12345服务热线及本地主流媒体等多渠道宣传,并线下实地走访、交流座谈等,尽可能扩大政策知晓度。
同时倡导“非接触”“不见面”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提高服务效能。
经过近3个月的实施,初步实现“效果好”。截至8月30日,全省共支持1184家企业、14.05万名职工缓缴住房公积金4.13亿元。同时,对1089笔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涉及贷款余额2.06亿元。另外还支持186.46万名职工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78.01亿元,其中6—8月的人均和总额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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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受疫情影响缴存人可不作逾期处理
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对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在此期间的指定时间段不作逾期处理或办理征信异议申诉。申请通过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对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在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并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的,缓缴期间,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提出,要求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目前广州已有相关政策,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月600元提高至900元,涨幅达50%。而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月9010元提高至9619元,涨幅为6.7%。
【记者】张子俊
【通讯员】岳建轩
【作者】 张子俊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