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0:35:25来源:法律常识
楚天都市报5月16日讯(记者余渊 刘中灿)逾期还款十余天,爱车竟在一夜之间被商家拖走,如今在补齐了所有尾款后,对方确认没有还车。今日,市民周女士说起此事时,就气不打一处来。
周女士今年41岁,在汉口一家美容机构工作。去年4月,她首付3万元在一家名为神州买买车的公司,购买了一台总价为20余万元的小车。之所以选择该公司,是因为在普通4S店买车需要支付三成首付,但在神州买买车却只用支付一成。
通过周女士提供的购车合同,楚天都市报记者看到,其车贷分36期偿还,每期需还款4952.44元,总贷款金额为17万多元,还款日为每个月的13号。
“工作太忙,确实搞忘了还款。”此前周女士申请了一张银行卡,每次还款都是直接从卡内扣款。但去年年底,她不慎将银行卡遗失,后来就改为了每月自己向对方公司打钱还款。周女士说,今年4月她一下子忘记了还款的事,对方竟在夜里将她的车拖走。
事后,周女士找到该公司,对方声称补齐所有尾款后,3到5天就可拿车。但周女士于5月11日一次性缴纳了11万余元的款项,对方却仍未将车归还。
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陪同周女士来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却以只与顾客沟通为由,拒绝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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